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提升城市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参与“五好”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争创省级“红色物业”示范县,打造N个示范小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城市社区范围内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
评选标准
(一)“最美楼栋”评选标准
1.楼道干净整洁,无牛皮癣、无乱堆乱放杂物、无乱拉电线、无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现象;
2.楼内住户互帮互助、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未发生邻里纠纷;
3.楼栋住户遵纪守法,未发生治安案件;
4.楼内住户热心公益,支持社区工作;
5.有制定楼栋公约,楼内住户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
(二)“最美单元”评选标准
1.单元基础设施完好无破损,单元门能正常使用无破损,楼内照明、消防设施齐全;
2.单元居民无飞线充电、机动车辆有序停放;
3.楼道内无乱堆乱放杂物、无卫生死角,内墙无乱贴、乱画,无小广告;
4.邻里之间以礼相待,友爱诚信,在居民中有较好示范作用。
(三)“最美邻里”评选标准
1.爱国爱家,遵纪守法,包容厚德,个人品德好;
2.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邻里口碑好;
3.热心公益,爱护公物和环境,起模范带头作用;
4.邻里间遇事谦让,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四)“最美物业人”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养,在所在工作岗位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热心服务群众,积极进取,在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社会评价好,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强,有亲和力,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和好评;
3.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坚守在防疫第一线,为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疫情防控服务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过、获得政府部门奖励的将可优先推荐);
4.所在物业服务企业信誉良好;
5.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物业人员予以一票否决:(1)近3年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2)在日常业务考核中3次以上排名落后的。
(五)“最美志愿者”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组织动员能力;
2.利用业余时间,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在社区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公益事业、慈善救助、文体活动、治安巡防、文明劝导、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在“四城”同创等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赢得社会和群众广泛认可;
3.在助力社区治理方面有积极贡献,积极组织和参与社区各项活动,引领社区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热心为社区居民办好事、解难事,搭建好居委会和居民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宣传社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协调处理好居民之间的关系,居民认可度高;
4.江西志愿者网注册志愿者,且具有相应的时间记录。
评选方法及步骤
1.最美邻里、最美志愿者两个系列,各社区根据平时掌握情况,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推选候选人名单,每种类型推荐2-3个。
2.最美楼栋、最美单元、最美物业人三个系列,由各社区牵头,物业党总支积极配合,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申报,每种类型推荐2个。
3.城市社区党工委汇总申报名单后,召开“最美系列”评议会,邀请部分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参加,最后确定候选集体(楼栋、单元、个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城市社区党工委将适时举办表彰仪式,对城市社区“最美”系列获奖集体(楼栋、单元、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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