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提示

来源:会昌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3-14 11:41:4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安排部署,以《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4号)为指引,为做好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现提示如下: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将组建工作专班,邀请市行政审批局、第三方机构有关专家,统一在赣州市“十县百乡”工作联络群,指导、支持各建设单位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同样要做好专班建设,形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骨干专业抓”的工作格局。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推进工作的监督,每月调度各地建设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创建期间,各建设单位每月25日前,根据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将推进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支持保障、工作推进等方面内容)电子稿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与信息化科gzszfbxxk@163.com,联系人:黄熠熠,联系电话:8992059)。

二、按时序进度完成好创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我办择优选择了3个县(区)和21个乡镇申报示范创建(附件),等待省办审核确定。按照时间要求,创建单位3月底前要实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4月底前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本地本部门公开内容,省办将于8月份进行总结验收,9月份对验收结果进行通报,请各地创建单位务必对照方案要求,强化工作调度,细化工作分工,倒排工期,务必按时限完成任务目标。

三、对标对表完成工作任务。按照创建方案要求,创建单位要从聚焦基层决策开放参与、聚焦政策举措落实公开、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聚焦农村社区事务公开等“五个聚焦”方面,着力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如各单位要积极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开展在线访谈、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及时公开政策落实情况、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公开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建立村(居)务公开档案和查阅机制等,示范创建县(区)要仔细对照目标任务,确保高标准、无遗漏按要求开展好创建工作,同时注重创建资料的积累和总结,其他县(市、区)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对示范创建乡镇、街道提供协助指导。

四、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要做好本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题的更新工作。第一批、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县(区)和乡镇(街道)要做好向省市专题专栏报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稿件的常态化宣传工作。2023年综合考核省政务公开“江西政能亮”选题被作为工作创新加分项,我市选题采用较少,各县(市、区)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文明、重要时间节点、民生改善等六个方面进行挖掘提炼,捋清典型事例与政务公开、政策举措之间的关系,认真做好选题报送,积极争取更多选题被采用。

五、做好回头看工作准备。章贡区、石城县以及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乡镇(街道)要对照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巩固和完善示范创建工作,同时要做好示范引领作用,多与兄弟县(区)和乡镇开展创建交流,持续总结工作经验、提炼特色做法,共同推动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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