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会昌县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会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8月4日
2020年会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补短板、强基础、抓规范、促提升的关键一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赣州工作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助力建设“五型”政府、打造“四最”环境,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着力推进全过程政务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县、乡两级政府要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 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完善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
(二)强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 位“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要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三)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县司法局要在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功能。县政府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根据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深化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 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县行管委、各乡(镇)要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推进服务和结果公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 “赣服通”等平台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二、全方位解读政策回应关切
(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的全链条解读机制。政策发布前要做好预解读工作,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吹风解读。政策制定过程中,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发布后要做好政策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科学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三)聚焦“六稳”工作,强化解读回应。做好稳就业、 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的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四)聚焦“六保”任务,强化解读回应。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真正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全部落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落到社保、低保、失业、养老和特困人员身上。
三、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中央三大攻坚战、全市六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加强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将项目审批、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全周期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持续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疫苗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工作,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三)及时准确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法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具体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特别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 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8月2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对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形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2020年10月15日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建立县、乡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函[2020] 1号)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 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环境、文化、旅游、卫生、住房保障、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部门加大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并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五、着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一)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正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以政府网站为主平台,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制度规范。2020年底前,各乡(镇)、各部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舆情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制度机制。宣传、网信、政府办、公安等部门建立舆情会商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主流媒体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对县政府办转办的政务舆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务舆情等,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发声、及时回应。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同步建设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在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集中清理整治,坚决防止和克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政府网站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
五、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依法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承担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信局(信息中心)、融媒体中心及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负责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公务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县政府办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培训计划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三)严格考核考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评,通过日常过程管理及年终考核,确定评价结果。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建立每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更加注重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要点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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