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简、利息低、周期长: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合伙创业,按每个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者计算,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授信3年,1年1贷),年自付利息只需2.2%。
办理条件:
1.个人创业申请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上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及其他合法创业的其他自主创业人员。
2.合伙创业申请
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是指上述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扶持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所需材料:
(一)个人贷款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等;
(二)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
1.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
2.营业执照;
凡适龄合法自主创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到县社会保障大楼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办理(电话:0797—7212672)。
来源:县就业创业中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