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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入驻企业座谈会暨普法宣传工作会

来源:县商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8-18 15:53:00

    为增强电子商务经营者遵法守法意识,推动电子商务经营者学法守法用法,8月19日,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召集入驻企业开展了普法宣传工作会。会议邀请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为我们普及电子商务法律知识。

    座谈会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干部对电商行业中存在的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广告行为、“知假买假”、产品标签、委托代工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做了详细的介绍,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具体分析,并给出了针对性的应对建议。

着重提到8类电商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一、电子商务违法行为

依据《电子商务法》,重点查处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违法行为。

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查处对消费者依法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违法行为。

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查处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和违法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

四、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依据《产品质量法》,重点查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品的产地和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五、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依据《商标法》《专利法》,重点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依据《食品安全法》,重点查处无经营资质销售食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七、广告违法行为

依据《广告法》,重点查处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和违规广告代言等违法行为。

八、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价格法》,重点查处哄抬价格、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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