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依法治理,通过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发动,扎实工作,稳步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了我乡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目标任务,强化干部法治思维。
一年来,我乡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会昌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积极开展普法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了目标责任。乡党委、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学党史、悟思想”主题教育及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为抓手,全方位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带头学,带头干,依法干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
我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树立了服务理念,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开展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全面落实了政务公开制度和执法责任制,完善了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聘请了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温友有同志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按照每年1.5万元付给律师服务费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邀请法律顾问给机关干部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上法治课。在机关学习会上继续深入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的责任意识。在依法行政工作中,1年来全乡没发生一件行政执法案件,无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全面开展普法,行政行为接受群众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在于人民心中的“法治观念”,我乡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村居、进社区、进农户等全方位的普法活动,以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丰富村级普法形式,在各村务公开群重点推送中国普法、赣州司法行政和会昌司法行政等微信公众号文章,积极开展送法进村活动,结合基层山林纠纷调处以案说法、座谈普法,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反电信诈骗,吸引村民进行自主学习。全年累计开展村级普法宣传活动12次,悬挂横幅22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
四、重视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矛盾、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保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强化矛盾纠纷一线排查化解工作,对于村级调解后仍不能化解的报乡调委会再次组织调解,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要求落实纠纷调处工作,一年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6件。对于确实不能化解的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帮助办理法律援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五、存在不足
一年来,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执法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专题学习。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的作用。三是执法部门仍需要加强普法形式创新,提升普法实效。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依法治县的统一安排,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政治责任,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将行政执法监督的对“事”权,扩大到既对“事”又对"人”,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力度,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行政机关执法状况的重要标准。三是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分析、论证和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凡涉及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尽可能通过公开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加强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针对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普法内容将重点放在教育其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群众的普法教育,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将着重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从而推进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完善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法律服务平台,推进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从小密乡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做好“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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