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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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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委主动公开行业领域内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并全面、及时、准确答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落实执行发布信息“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的日常维护和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主动公开行业领域内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发稿量876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06篇。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情况:政务动态,公开工作动态信息278条;公开各类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等有关信息13条;规范性文件20条;政府投资项目有关信息13条;意见征集11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6件,涉及房屋征收、项目立项批复、人民防空工程等申请公开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严格落实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未经审核校对的信息、文稿一律不准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没有单独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无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统一在会昌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公开公布。

)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积极落实股室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加强发布信息内容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不出纰漏。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信息监测,对上级查找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2024年,我委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随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97-5622265,传真:0797-562226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业务人员素质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5年,我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围绕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务公开队伍。将日常培训与日常会议相结合,形成以会代训,注重培训质量的培训机制。

三是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方式公开信息加大图文、视频、问答等解读方式力度,落实“谁起草、谁解读”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我委绕政府网站信息栏目设立专人专岗成立领导小组,执行发布信息“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维护和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本单位重点领域为供电信息版块,2024年度公开信息31条,涉及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清理规范我县转供电价格行为的公告和电网检修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