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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行动】会昌县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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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会昌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县属国企业整合重组,全面增强县属国有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一、国资国企基本情况

(一)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底,我县国有企业资产总计347.74亿元,负债总额177.08亿元,资产负债率50.92%,主营业务收入11.62亿元,净利润1.34亿元,利润率11.53%

(二)国有经济布局情况

我县国有资本主要投向为市政工程建设、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标准厂房建设、大棚蔬菜建设、旅游景区建设、土地收储、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在国有资本布局方面,我县国有企业资本主要向国计民生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八大主攻方向”项目集中。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改革系列方案制定情况

1.制定了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会昌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会办字〔20223号)17个县属国有出资企业(含下属子公司)或经营类事业单位整合成“一大一小”两个集团化企业。

2.制定了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会昌县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会办发〔20218号)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充满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国有企业创新研发能力,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3.制定了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防范投融资风险,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我县制定了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会办字〔202271号)。同时对审批流程、审批金额作出了相关规定。

4.制定了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为加强会昌县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定了《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会办字〔202272号)。从财务预算、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决算与财务报告等方面对企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进行了规范。

5.制定了做实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21条措施。贯彻省市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对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的决策部署制定了《关于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做实做强做优做大的工作措施》。从壮大资产规模总量、金融及融资政策、投资经营政策、用人管理及人才政策四方面列举了21条措施,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创新,补短板、强弱项,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6.建立了完善的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制定了《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经营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负责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建立以增量奖励为主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效益、效率联动机制在企业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

()加强企业治理情况

1.建立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县财政局(国资办)代表县政府对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县国资党委作为集团公司的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应接受财政局(国资办)和国资党委的监督和管理。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内部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党组织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改变企业责任不清、缺少监督制约、内耗过大的状况。

3)科学设置集团公司内设部门。集团公司设立6个内设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战略发展部(投资融资部)、财务管理部(会计核算中心)、工程管理部、市场发展部(经营管理部)。各部门均设置一正两副。集团公司优化业务、管理、后勤岗位设置,推动人力资源向业务一线倾斜,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2.加强公司内部管理

1)加强公司干部人事管理。企业重组过程中,人员基本上实行“人随企业走”原则,确保企业平稳过渡和正常经营。各公司原任命的公司高管保留原有级别和身份,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消化。集团公司人员采取政府选派和对外招聘相结合的方式组成。凡从行政、事业单位选派的人员,按照自愿的原则,原单位可保留级别、身份、工资待遇。企业实行全员考评,建立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

2)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企业与员工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劳动关系。所有员工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3)建立激励性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发放和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薪酬制度,充分激发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规范母子公司管理。深化母子公司管控模式,逐步理顺子公司财务、人事、经营管理等权限。重点强化子公司业绩考核与经营管理、财务审计管理等职能,将人力资源管理、员工绩效考核等权限适当下放,做实做强子公司。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采用统一核算制。

5)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法理顺出资人、决策人和经理人之间的关系,建立董事会对股东负责、经营层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代表出资人进行有效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切实解决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完善外派监事会机构建设,推动监事会监督职能落实到位。

()完善国有企业市场经营机制情况

1.齐心协力支持国有集团公司发展。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应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站在全县的高度,解放思想,密切配合,破除部门利益藩篱,大力支持国有集团公司发展,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团结协作、齐心协力扶持集团公司做大做强做优的良好工作局面。

2.进一步增大资产总量。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用好现有资源资产。将污水管网、垃圾中转站、体育馆、农村保障房、农村闲置土地、工业园区土地、房屋、污水处理站等资产,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分别注入到集团公司名下。

3.工程项目实行集团公司代建。除投资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按工程项目类别,原则上由相应的集团公司做业主,履行项目建设业主职能,并按标准收取工程代建费。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先拔付到代建单位,增加集团公司现金流和收益。对未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按投资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匹配相应价值的经营性资产或资源委托相应集团公司实施,实现投资建设项目的收支平衡。

4.积极鼓励集团公司发展市场化经营业务。利用国家出台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升级有利时机,将每个集团公司配备的建筑施工企业升级至乙级,同时收购一家甲级市政施工企业,快速提升我县国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水平。大力支持集团公司开展土地和房地产开发、人力资源培训派遣、矿产资源开采利用、工业股权投资、农业产业发展等市场化业务。政府经营性项目和购买服务类项目,优先考虑由集团公司或其下属企业承接实施。对市场化程度高,管理模式成熟的市场化业务,支持集团公司通过混合所有制形式,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经营发展,以增资扩股等形式增强企业活力。

5.加强集团公司人才培养。把国有企业当做培养选拔人才的重要平台,在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中选派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好、专业水平高的优秀干部到集团公司交流锻炼。

6.拓宽资本运作模式和途径。提升集团公司持续融资能力,扩大国有企业长期贷款比例。在巩固增强银行贷款传统融资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寻求探索采用PPP模式,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美元债,ABS(资产证券化)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等多种融资模式

(四)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情况

1.建立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立科学的尽职免责机制。针对国有企业决策、经营行为,建立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尝试、激励探索、大胆革新,相关人员在尽职且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下,给予纠正、纠错的机会,不予追究责任。

(五)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情况

1.加强党组织建设。在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

2.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3.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合发展的模式。一是强化党对国企的领导,抓好公司章程和支部会议事规则的落实,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二是积极推进“党建+生产经营”“党建+创新发展”,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三是巩固国企中层干部党员占比,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县属国企开展党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国企内部开展“党员示范班组”“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创建活动。

(六)融资平台升级优化情况

我县于2021年下半年起组织开展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通过整体划入、资产注入、合并报表等方式,将全县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为3家集团,分别为会昌县恒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昌县振兴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会昌县兴会科技创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底,三家集团资产总额346.82亿元,负债总额176.2亿元,整体资产负债率50.8%。共实现营业收入11.57亿元,净利润1.35亿元,整体利润率11.67%。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我县已将科创集团整体整合至振兴集团旗下,进一步将平台公司数量优化至两家。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看到我县国资国企改革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我县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不活、资本效率不高、发展动力不足等矛盾开始显现;二是国企市场化程度低,造血功能不足,资产盈利能力低;三是企业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工作的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优化布局和调整结构,集中力量做强主业,不断延伸拓展产业链,实现在各自领域的主导、引领地位,积极推进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等新兴领域的投资布局,加快国有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二是加快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三是着力提高企业市场化竞争能力,加快形成市场化经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并购,引导企业发行债券。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多元化运作,提升国有资产效益,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式,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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