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水域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监理发包规避招标案
案情简介:2023年4月,会昌县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水域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监理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非公开招标)确定工程监理单位,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工程监理核准为公开招标,存在应公开招标而未履行公开招标嫌疑。经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会昌县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避招标行为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2024年5月,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依法对会昌县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人民币3014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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