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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开展2023年度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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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升基层党员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增强我委党员干事创业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712—15日,城市社区党工委下属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培训地点及形式

1.培训地点:会昌二中阶梯教室

2.培训形式:采取专题授课、红色观影、交流研讨等方式。

三、培训主要内容

1.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有关精神、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江西省基层党员干部宗教工作学习手册等方面课程。

2.邀请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专家学者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题辅导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城市社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把党员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刘剑英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组织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委会机关办公室、基层党建办等股室干部组成,负责培训期间的日常工作。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确保党员学习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2.注重统筹谋划。各级党员干部要合理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确保全程参加本次集中学习培训,做到人员、时间、纪律、效果四落实。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各党支部可安排党支部成员、党员骨干送学上门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要采取结对帮学的方式进行学习对外出流动党员,要加强联系对接,督促他们在异地党组织认真学习。

3.严格培训纪律。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保证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党工委对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抽查调度,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培训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视情况给予严肃批评或组织处理。同时,把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年终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参训对象不得无故请假、缺席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训的,由各基层党组织统一向分管领导请假。对落实不力、请假缺席人数较多、培训纪律松散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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