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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科普宣传知识】关于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次次密切接触者,他们分别如何管理?又如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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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切接触者如何管理?如何解除管理?

密切接触者是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被感染的风险极大。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对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期限从其与感染者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隔离时间总长为21天。如密切接触者被发现时,距其与感染者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未超过14天,按照14天的集中隔离期“缺几天补几天”的方式,完成剩余天数的集中隔离,直至距末次接触满14天后转为7天居家隔离;如密切接触者被发现时,距其与感染者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已超过14天,则直接转为居家健康监测,仍按“缺几天补几天”的方式,完成剩余天数的居家健康监测,直至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可解除居家健康监测。

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场所内如发现感染者,或外环境监测提示隔离场所污染严重,专家将对隔离人员进行感染的风险评估,对有感染风险的人员需重新计算集中隔离时间,自有感染风险之日起14天。

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前,须对其本人及所住房间环境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前,须对隔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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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密切接触者如何管理?如何解除管理?

次密切接触者是与密切接触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但无有效防护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次密接采取“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期限从其与密切接触者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如次密切接触者被发现时,距其与密切接触者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未超过7天,则按照“缺几天补几天”的方式,完成剩余天数的集中隔离,且间隔24小时做2次核酸阴性解除隔离管控;如果被发现时,距其与密切接触者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已超过7天,且其关联的密接第1、4、7次检测阴性,则做1次核酸检测阴性直接解除隔离管控。密切接触者任何一次核酸检测阳性,与其关联的次密切接触者一律转为密切接触者,并按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

次密切接触者解除7天集中隔离条件: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天、第4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次密切接触者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或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其次密切接触者随之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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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次密切接触者如何管理?如何解除管理?

理论上没有次次密切接触概念。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且无有效防护,但达不到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又不能完全排除感染风险,称为重点人员或潜在风险人员。对这类人员管理按不同类型、不同属地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应该开展不少于“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时间自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未超过7天,按照“缺几天补几天”的方式,完成剩余天数的居家健康监测;如果被发现时,距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已超过7天,则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自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14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出入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确有需要,应严格、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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