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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会昌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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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会昌县公安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负责对全县公安工作的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和门楼牌、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六)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警卫工作;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八)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监所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二)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处置恐怖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承办县反恐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五)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六)指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17个

(一)政工监督室。主管全县公安政治思想的职能部门,指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局党委有关队伍建设的规定;掌握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动态;协助局党委做好人事、警务、青工妇、老干部等各项工作;向局党委提出有关政治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负责检查、督促和反馈局党委决定事项;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的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推荐和宣传先进典型;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新闻、影视报道及对外宣传;负责公安报刊征订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全县公安文化、警察体育工作。

负责人:夏玮菁,联系电话:0797-5635092 

(二)警务督察大队。对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法律、法规的执行,内务管理、文明执法执勤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等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负责人:李剑敏,联系电话:0797-5620780

(三)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工作。

负责人:曾哲,联系电话:0797-5635162

(四)办公室。负责局重要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对上级领导机关及其领导批示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和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办理;负责研究、拟订工作计划,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审核公文;负责公安统计、调研;负责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编纂公安史志。

负责人:肖凤辉,联系电话:0797-5635152

(五)警务保障室。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全县装备建设规划,负责组织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申报、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经费的申报、分配、管理使用工作;编制和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经费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全局各单位财务纪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保障局机关社会保障、公费医疗及生活福利服务工作。

负责人:罗锦程,联系电话:0797-5635272

(六)法制大队。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则,拟制与公安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公安执法工作;指导及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负责人:曾北凡,联系电话:0797-5635037

(七)出入境管理科。负责出入境管理信息,拟定出入境管理有关办法、规定,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外事和外国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入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案件、事件,打击非法移民活动,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工作,承办公安外事活动。

负责人:李潮阳,联系电话:0797-5663766

(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预防和打击计算机犯罪活动;组织计算机系统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负责人:吴毓敏,联系电话:0797-5623129

(九)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搜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组织、指导、督办对危害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宗教、民族及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化教育系统的治安状况,督促和指导文化教育系统的内部保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

负责人:刘军,联系电话:0797-5636172

(十)刑事侦查大队。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分析、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刑事犯罪对策;组织全县刑事侦察工作,做好刑事特情、刑嫌布控、情报资料和据点建设;做好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工作的发展、应用和交流,为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提供技术支援;承办上级交办并直接承办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负责人:周勇,联系电话:0797-5635072

(十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下设3个队:金融中队、财税中队、商贸中队。收集经济犯罪情报资料、案件信息,掌握经济犯罪动向,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协助处置跨地区、跨县(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负责人:汪梁程,联系电话:0797-5622896

(十二)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收集、掌握社会治安动态,研究拟定有关治安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和集会游行示威;负责各种安全保卫(警卫)方案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自行车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派出所、社区警务基础建设;指导经济民警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金融系统、企业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安全保卫及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办理相关刑事案件;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户政管理工作;掌握全县人口信息;研究拟定有关户籍、流动人口和管理政策、办法和规定;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户籍和门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居民身份证制作的上报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管理边境通行证;组织、指导保安服务公司工作。

负责人:刘焕运,联系电话:0797-5631011

(十三)特巡警大队。负责日常执勤、城区巡逻、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和暴力事件、抢险救援、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任务。

负责人:肖伟城,联系电话:0797-5622536

(十四)禁毒大队。负责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打击毒品犯罪;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负责人:张一泓,联系电话:0797-5623626

(十五)森林分局。执行国家法律、林业法规、规章和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承担侦破森林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的法制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的装备、警械、交通、通讯管理工作。

负责人:严泽森,联系电话:0797-5622083

(十六)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贯彻国家有关交通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交通法规及落实安全措施情况,对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辖区内道路的安全与畅通;努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处理好交通事故,及时有效地打击肇事逃逸行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法律、法规尊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办理车管业务工作;加强对辖区路面的巡逻,打击车匪路霸,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各种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人:彭忠,联系电话:0797-5618005

(十七)看守所(含拘留所)。负责服刑犯人的管理、教育、改造及生产、劳动;开展社会帮教和对刑满释放人员改造后的跟踪考察工作;负责狱内深挖犯罪工作;负责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负责对犯罪的收监、释放和分管分押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对犯人的心理矫正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对表现较好的犯人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申报;依法承担全县吸毒的强制戒毒及相关工作;对被裁决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和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制、道德教育;认真搞好生活管理和防疫、防病工作;预防、发现违法犯罪行为。

负责人:曾志华,联系电话:0797-5618885


二、派出机构20个

文武坝派出所、清溪派出所、筠门岭派出所、周田派出所、站塘派出所、洞头派出所、麻州派出所、右水派出所、高排派出所、珠兰派出所、庄口派出所、小密派出所、白鹅派出所、庄埠派出所、西江派出所、富城派出所、晓龙派出所、中村派出所、永隆派出所、工业园派出所。主要职责:负责所辖地域的治安秩序、户籍、居民身份证、重点人口、暂住人口和特业、娱乐场所的管理。

单位地址:

会昌县月亮湾新区盘山大道

邮政编码:342600

联系电话:

0797-563515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邮箱:

hcgazhzx@163.com  

网站地址:http://www.huich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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