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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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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组书记  杨小伟,联系电话:0797-5622239
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起草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划和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强县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组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健全协调联运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工作的落实。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出具的行政建议函,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五)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七)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食品药品违法违规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照从事涉及安全生产产生的产经营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职能。负责食品药品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消费环境建设,依法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产品质量安全监察、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深化燃煤锅炉治理, 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接待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药品监督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等其他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辖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承担使用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检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落实国家、省、市保护知识产权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依法承担保护知识产权相关监督执法。
(十八)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承担反垄断调查及组织指导执法工作。按规定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县本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全县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准入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信息、统计、保密、信访、综治、政务信息、重要会议、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刘晓鹏,联系电话:0797-5623959
(二)财务股。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各类资金、非税收入、个人所得税等申报审批和代扣代缴工作;负责装备、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承担的产业发展具体工作。
负责人:卢智玲,联系电话:0797-5631677
(三)人事教育股。负责承办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基层规范化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雨,联系电话:0797-5623959
(四)法规股。负责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执法案件核审和法制宣传等工作;指导办案单位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汪红梅,联系电话:0797-5637950
(五)食品安全协调股。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工作机制的落实。指导并协调乡镇食安办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负责人:吴浩,联系电话:0797-5623290
(六)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食品生产领域安全形势,贯彻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协助、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指导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及监管工作。负责制订食品生产环节的抽样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罗发发,联系电话:0797-5623023
(七)食品安全经营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贯彻实施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协助、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登记及监管工作。组织指导食品经营安全事件、事故调查及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接待等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制订食品经营环节的抽样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金小红,联系电话:0797-5623023
(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监督实施有关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负责对医疗机构使用单位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负责药源性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负责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管理。
负责人:杨庆烽,联系电话:0797-5623037
(九)网络交易监管股。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协调配合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负责人:彭涛,联系电话:0797-5627315
(十)市场秩序与广告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物抵押登记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责人:孔文胜,联系电话:0797-5623023
(十一)登记注册(信用监管)股。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和指导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信息、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负责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建设;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各基层分局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调查研究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市场主体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以及协调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
负责人:温南昌,联系电话:0797-5623002
(十二)质量与认证监管股。承担质量强县工作,承担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关工作;负责质量统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
负责人:李荣周,联系电话:0797-5623026
(十三)标准计量股。组织实施计量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有关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工作;负责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和计量工作。
负责人:李荣周,联系电话:0797-5623026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负责人:曹霓,联系电话:0797-5623022
(十五)知识产权保护股。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组织推进商标战略。承担专利侵权判定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实施监管。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拟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和运营平台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推荐省政府专利奖。承担专利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王寿春,联系电话:0797-5623026
(十六)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和执行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明码标价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配合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负责人:汪芳,联系电话:0797-5620579
单位地址: 会昌县文武坝镇水东大道43号 邮政编码: 342600
联系电话: 0797-5623959 办公时间: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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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5628266@163.con 网站地址: www.huich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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