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县直单位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会昌分中心)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访问量: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分中心)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单位名称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

主要职能:

(一)负责开展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医药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实施成效评估;落实离休干部医药 费单独统筹管理。承担法治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乡村振 兴、苏区振兴政策落实等工作。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数据的采 集、统计、分析和内控管理等工作。承担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 险等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医药 服务价格的日常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医疗 保障监测等工作。承担落实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国 家首批医疗保障信息化试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等具体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药服务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和 稽核检查、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和工作计划。执行全市统一的定点 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受理医药机构新增纳入医疗保障 定点申请并进行初审;承担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定期 考核及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 店履行医保协议,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情况实施检查。 按市局委托授权组织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落实国家 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等具体工作。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收入、预算、结算管理政策法规和工 作计划,并及时向市局、市中心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基本医 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费用等基金支出的复核、结算工作,推进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承担落实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 (DIP)等具体工作。

(四)贯彻落实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 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和工作计划。负责优化营 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与税务部门衔接等工作;承担基 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 材采购费用等基金支出的初审以及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异地就 医管理、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的经办管 理。负责分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和其它医保经办渠道标准化、医疗 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承担落实国家自助开通异地 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国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江西 省医保电子凭证试点等具体工作

(五)统筹协调落实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分局(分中心)交办的其他党政相关工作,协调落实所派地中心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等工作,承担日常运转、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信访、综治(平安建设)、节能、创文创卫、安全保密、提案建议、对外合作交流、综合性会议、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医 疗保障领域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策宣传、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和新闻发布。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以及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统一战线等工作。牵医疗保障领域行风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分局(分中心)交办的其他党政相关工作,协调落实所派地中心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开展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医药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实施成效评估;落实离休干部医药 费单独统筹管理。承担法治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乡村振 兴、苏区振兴政策落实等工作。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数据的采 集、统计、分析和内控管理等工作。承担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 险等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医药 服务价格的日常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医疗 保障监测等工作。承担落实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国 家首批医疗保障信息化试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等具体工作。完成分局(分中心)交办的其他综合业务工作。

(三)定点管理与稽核执法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药服务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和 稽核检查、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和工作计划。执行全市统一的定点 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受理医药机构新增纳入医疗保障 定点申请并进行初审;承担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定期 考核及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 店履行医保协议,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情况实施检查。 按市局委托授权组织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落实国家 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等具体工作。

(四)基金运行股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收入、预算、结算管理政策法规和工 作计划,并及时向市局、市中心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基本医 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费用等基金支出的复核、结算工作,推进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承担落实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 (DIP)等具体工作。

(五)经办服务股(含窗口)

贯彻落实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 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和工作计划。负责优化营 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与税务部门衔接等工作;承担基 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 材采购费用等基金支出的初审以及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异地就 医管理、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的经办管 理。负责分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和其它医保经办渠道标准化、医疗 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承担落实国家自助开通异地 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国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江西 省医保电子凭证试点等具体工作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分中心)行政负责人:曾小阳

单位地址:

会昌县社会保障大楼

邮政编码:

342600

联系电话:

0797-5631766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邮箱:

hcyb2021@163.com

网站地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