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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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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会昌县民政局

负责人

会昌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冬萍0797-5622231

主要职能

县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省级、市级、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六)拟订全县婚姻登记管理规章;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定全县殡葬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中心城区殡仪事业,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指导全县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十二)制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民政部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事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青妇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指导建设标准实施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电话:0797-5622231,负责人:郭沾福)


(二)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等救助工作;承办省、市、县级财政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工作。(电话:0797-5637015,负责人:陈伟坤)

(三)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推进全县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规章;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办理县内儿童收养工作;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全县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电话:0797-5637020,负责人:赖森源)

(四)社会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电话:0797-5637016,负责人:刘圣富)

单位地址:

会昌县红旗大道92号

邮政编码:

342600

联系电话:

0797-5622231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邮箱:

jxhcmzj01@163.com

网站地址:

www.huich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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