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县直单位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工作职能及内设机构

访问量: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工作职能及内设机构

单位名称: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

党组书记:

曾小阳联系电话:0797-5670988

主要职能: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会昌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我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相关实施办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等工作,承担日常运转、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信访、综治(平安建设)、节能、创文创卫、安全保密提案建议、对外合作交流、综合性会议、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领域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策宣传、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和新闻发布。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以及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统一战线等工作。牵头医疗保障领域行风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分局(分中心)交办的其他党政相关工作,协调落实所派地中心工作。

负责人:周荣鑫,联系电话:0797-5632100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开展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医药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实施成效评估;落实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承担法治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乡村振兴、苏区振兴政策落实等工作。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内控管理等工作。承担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医药服务价格的日常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障监测等工作。承担落实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国家首批医疗保障信息化试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等具体工作。完成分局(分中心)交办的其他综合业务工作。

负责人:彭玉林,联系电话:0797-5630828
(三)定点管理与稽核执法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药服务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和稽核检查、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和工作计划。执行全市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受理医药机构新增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并进行初审;承担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定期考核及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履行医保协议,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情况实施检查。按市局委托授权组织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落实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等具体工作。

负责人:刘志,联系电话:0797-5630285
(四)基金运行股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收入、预算、结算管理政策法规和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市局、市中心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费用等基金支出的复核、结算工作,推进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承担落实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DIP)等具体工作

负责人:艾剑,联系电话:0797-5630828
(五)经办服务股(含窗口)
贯彻落实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和工作计划,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与税务部门衔接等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费用等基金支出的初审以及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异地就医管理、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的经办管理。负责分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和其它医保经办渠道标准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承担落实国家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国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江西省医保电子凭证试点等具体工作。

负责人:刘亚林,联系电话:0797-5631766或5632632

单位地址

会昌县社会保障大楼七楼

邮政编码:

342600

联系电话

0797-56321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邮箱


hcyb2021@163.com

网站地址

http://www.huichang.gov.cn/hcxxxgk/hc154/list_bms.s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