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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审计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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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会昌县审计局

党组书记

罗军联系电话0797-5622233

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全县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参与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审计事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法规审理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负责机关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综治、统战、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会、精神文明创建、离退休干部和协调巡察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审计整改工作;指导和实施审计机关的法制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运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人员力量。

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焦雪连联系电话:0797-5622233

经责股负责人:张少华, 联系电话:0797-5635129

三、财金审计股

承担审计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承担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方税收征管情况;负责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审计调查;负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人:林伟庆, 联系电话:0797-5635125

四、行文审计股

承担审计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党政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县属各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杨斌, 联系电话:0797-5635126

五、农林水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农业、林业、水利、水保等部门和受县政府委托由机关、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梁晨,联系电话:0797-5635127

六、经贸审计股

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国有企业监事职责;开展县政府经贸、工交等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规定,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县级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稽查;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何春江, 联系电话:0797-5635128

八、审计技术保障中心

负责对本县范围内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监督和决算审计负责规范投资审计行为,突出审计重点,提升审计质效,坚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投资审计工作受上级临时委托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负责人:黄文军,联系电话:0797-5623079

                      

单位地址:

会昌县月亮湾新区

邮政编码:

342600

联系电话:

0797-562223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邮箱:

hcsjj@163.com  

网站地址:

www.huich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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