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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全县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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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府办字〔202118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提升全县合法性审查工作

质量和效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责任,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确保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文本等合法有效,为会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责任

合法性审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县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以县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县人民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要合同文本,县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起草、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以部门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的重要合同文本等,需要报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的,由县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审查;不需报政府常务会讨论的则由本单位负责审查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查,各部门(单位)需制定自行审查工作方案,报县司法局备案。

(三)各送审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或第三方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对送审事项合法有效的把关作用,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

(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合同等涉法议题,如无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者经审查已出具不合法意见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三、强化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设的领导,听取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能力建设。各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能力建设,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或者明确相关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配齐配强审查工作力量,确保与审查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强合法性审查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县司法局要定期组织培训和按季度组织召开工作交流会,多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规范审核流程。各乡、各部门自行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报送县司法局备案审核。需要报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的,应当将请示文件及有关材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对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转送县司法局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退回,或者要求起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后转送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应当保证合法性审查必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工作日,属于政府合同的,不少于5个工作日,属于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的,不少于7个工作日。特殊、紧急情况确需缩短审查时限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限要求的限制。

四、严格考核监督

(一)强化日常监督。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跟踪推进、督促指导本通知贯彻落实工作,要督促检查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各乡、各部门要将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及时报县司法局。

(二)严格考核措施。县人民政府将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五型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考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日常督检查,审查机构要加强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送审单位,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依法追究责任。各乡、各部门未严格履行本单位审核职责或者在提请审核过程中失职、缺位导致规范性文件、决策事项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审核机构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会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程序

2.会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表

      3.会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4.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样式

      5.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6.重大合同(协议)法制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2021330日        

附件1

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程序

1. 材料报送。送审单位报送的审查材料,应当包括:(1)送审函;(2)合法性审查稿;(3)起草说明或情况说明、背景材料等;(4)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5)征求意见(含公开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6)经本单位法律顾问和审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据合法性审查事项性质或者类别的不同,审查机构可以对前款规定的送审材料进行适当调整。

2. 形式审查。送审单位应直接将送审函及有关材料报送审查机构。审查机构要先对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审查机构可以退回,或者要求送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符合要求的,审查机构作进一步审查。审查机构退回送审单位的,如仍需进行审查,送审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再次报送审查材料。

3. 实质审查。审查机构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防止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严格审查有关内容。

1)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包括: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2)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包括:制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内容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的情形;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3)重要合同文本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包括:签订主体是否适格;合同文本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合同文本的可操作性、对等性、适当性和风险性等。

4. 出具意见。审查机构要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合法、不合法、应当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查意见,可以对应予修改的内容提出建议。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时,需要送审单位作出说明、提供依据、补充材料、协助工作的,送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和办理。送审单位应当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送审材料作必要的修改或者补充;特殊情况下,送审单位未完全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应当在提请审议时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

5. 时限要求。送请合法性审查,应当保证必要的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工作日。(1)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2)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3)重要合同文本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4)须经合法性审查的其他事项的审查时间,根据事项性质或者类别,参照上述规定的时限要求执行。

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或者涉及其他重大问题、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审核的,经审查机构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核时限,并及时告知送审单位。为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或者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需要缩短审查时限的,经送审单位书面告知,可以不受上述时限要求的限制。

附件2

会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表

                                      编号:

名称

文件性质

规章¨规范性文件¨合同¨  决策事项¨

收审时间

审结时间

起草部门

联系人

送审材料是否完整

¨/¨

是否进行贸易政策合规审核

¨/¨

是否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合法性审核结论

是否通过

¨/¨/¨应当修改

审查人:           复核人:            签发:

附件3

会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我局于2021XXX日收到县X局(办)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的《XXX》(以下简称《XX》)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审查依据

XXXX(XX2021XXX)

二、审查事项

(一)决策主体:《XXXXX》由县XXXX局拟定,县人民政府审定,决策主体适格。

(二)决策权限:XXXX单位或属县人民政府决策权限。

(三)决策程序:《》征集了县XX局、县XX局、XXXX办等单位意见,并在县政府门户(XXXX)网站征集了社会公众意见,经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XXX局内部合法性论证和县纪委监委廉洁性审查,程序符合规定。

(四)决策内容:                                                                   

1.关于XXXX问题。XXXXX2021XXXX号文件明确:“XXXXX”符合文件规定。

2.关于XXXX问题。《XXXXXXXXX

3.关于XXXX问题XXXXX符合文件规定。

三、审查意见

经审查,《XXXXX》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适当,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不抵触。我局同意。

                                                                                                      会昌县司法局

                              2021XXX

附件4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样式

关于《XXXXXXX》的备案报告

会昌县司法局:

我单位研究起草了《XXXXXXX》,拟对××问题予以规范。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陈述应当作出该行政决策的理由以及实施的可行性。该决策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必须通过该行政决策予以规制的理由、拟出台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起草情况及依据等内容。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该文件××月由×(单位)开始立项,××月组织×××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文件由×××起草。

×××日,在xx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条意见,不采纳×条,理由×××(或意见采纳情况附后)。主要说明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修改等法定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制定依据:该文件依据《××法》、《×××条例》、《××办法》、《×××通知》制定。涉及权利义务的内容主要有:文件第×条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依据《××……

三、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日,在XX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条意见,意见采纳情况,不采纳×条,理由×××;×××日通过书面/听证会/座谈会征求意见,收到×条意见,意见采纳情况,不采纳×条,理由×××(应当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进行网上征求意见,并把征求情况予以记录。网站征求意见不可少,书面、听证会、座谈会没有可不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起草单位盖章)

         

附件5

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提交单位(盖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提交情况

备注

1

重大行政决策送审稿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

2

重大行政决策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3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自治区政策规定及借鉴外地作法的有关材料

4

社会公众提出的主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说明(附原始资料)

5

专家论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说明(附原始资料)

6

风险评估情况说明,并附风险评估报告及评估单位的资质

7

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需要提交包含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报告

8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涉及社会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公众对社会决策有重大分歧的,较多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需要提交听证报告及相关资料

9

承办部门法律顾问论证意见或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10

承办单位集体讨论意见

11

其他需要的材料

任领责导:                 承办人:                 联系电话: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拟出台重大行政决策

送审材料初审意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初审意见:材料的完备性(¨是/¨否),建议移送(¨是/¨否),退回或补充材料(¨是/¨否)。

承办人:                                         

附件6

重大合同(协议)法制审提交材料清单

提交单位(盖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提交情况

备注

1

拟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送审稿纸质版3份及电子文本

2

拟签订的合同(协议)起草说明及背景情况

3

承办部门法律顾问意见或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4

承办部门集体讨论意见

5

其他需要的材料

责任领导:                  承办人:                 联系电话: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拟签订的

重大合同(协议)送审材料初审意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初审意见:材料的完备性(¨是/¨否),建议移送(¨是/¨否),退回或补充材料(¨是/¨否)。

承办人: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30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