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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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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将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调整为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努力实现十四五我县营商环境进入全省、全市一流水平行列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将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余学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赖道德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蒋小英  县政府副县长

  员:县发改委、县工商联、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教科体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政府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赣州银保监分局会昌监管组、国网会昌县供电公司、润泉供水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小组),以及开办企业和注销、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财产登记、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大数据共享互通19个专项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县发改委主任、分管副主任兼任。19个专项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落实领导小组交办任务,并设立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

2021527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各部门,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