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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文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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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文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曾文丰同志任县实验学校校长,免去其会昌二中校长职务;

廖丽春同志任会昌二中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幼儿园园长职务;

吴青松同志任会昌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县实验学校副校长职务;

蔡伟荣同志任会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何勋同志任会昌二中副校长,免去其县实验学校副校长职务;

温平生同志任县实验学校副校长,免去其会昌二中副校长职务;

邹彬同志任会昌二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谢钱丰同志任珠兰示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向阳同志任会昌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玖湘同志任县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曾炳生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颉同志任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金丰同志任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阳明同志任县九二工业基地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骏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辉同志的县实验学校校长职务;

许志明同志的县九二工业基地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宪环、刘晓辉同志的会昌中学副校长职务;

赖铭同志的珠兰示范学校校长职务;

周文天同志的会昌小学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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