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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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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府办20234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等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农村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决扛牢粮食安全国之大者重任,确保全县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现就2023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发动,全面落实任务

1. 迅速组织发动。各乡镇要通过会议等形式层层动员部署,密集调度推动,积极向乡、村、组传达稳粮抓粮的强烈信号。要组织开展种植意向调查,摸清底数,深入动员返乡有志人员参与粮食生产,大力引进培育种粮大户。要通过网络、微信、公开信、明白纸以及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讲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引导应种尽种,并抓紧翻耕整地,扎实推进春耕备耕,确保不误农时。

2.全面落实任务。全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44.87万亩,其中,早稻13.89万亩,中稻5.64万亩,晚稻20.3万亩,旱粮5.03万亩,稳定粮食总产16.57万吨(任务表见附件2)。各乡镇要紧扣粮食(含大豆、玉米、红薯)生产任务,及时将任务分解到村,纳入乡(镇)重要会议研究事项,并细化到村小组和农户,全面压实早稻、晚稻任务;要全面建立和考核高产高效示范基地,要将示范基地任务落实到具体主体和田块(见附件3);要逐户登记造册,逐级建立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乡、村两级早稻、中稻、晚稻及种植旱粮生产任务和高产高效示范基地考核任务台账,分别于510日、610日、91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台账式样见附件4、附件5)。国家遥感测量村耕地要全面种植水稻,县级遥感测量村样方内要全面种植水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面积只降不增。

3.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科学布局烤烟种植区域,在国道、省道可视范围内优先种植水稻;芋头、红薯、花生等其他经济作物尽量安排在撂荒复垦耕地种植,充分利用澎湖田种植莲籽等经济作物;严禁在耕地上种植草皮、新植果树、苗木等林草果木植物。压紧压实遏制耕地抛荒属地责任,已实施复耕的耕地不得再抛荒,要逐步减少非粮化耕地与存量抛荒地,各乡镇要建立抛荒地自查整改台账(附件6),因地施策推进恢复种植。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1年的,严格执行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措施。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统一无偿流转抛荒地给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耕种,并提供交通、水利、仓贮等便利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强化服务组织,抓好保障供给

4.推行社会化服务。要针对劳动力不足等问题,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粮食生产,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支持村集体股份合作组织利用巩固脱贫攻坚资金购置机耕、机插、机施、机防、机收、机烘等机械设备,建好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探索政府统一调配农机合作组织资源,为整乡、整村种粮主体提供机育、机耕、机插、机防、机收、机烘等配套服务,并积极做好农机应急保障。推进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常态化开展机收减损宣传、培训和监测,达到机收减损目标。要进一步组织开展村集体兜底种植方式,成立村集体种粮专班,加强参与者的选用和组织管理,要统筹公益性岗位等人员支持粮食生产。要培养职业机械手,缓解农时季节劳力荒。要推行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订单生产、电商销售等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加工物流和产品营销网络,加快构建现代粮食流通营销体系。

5.注入生产活力。着力发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政策性贷款在粮食生产中的推进作用,有效解决种粮者的资金短缺问题。银行部门要根据粮食产业发展加大粮食生产贷款产品创新,大力支持粮食生产,主动上门对接,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推送的种粮主体,以最大额度、最快时间为种粮者发放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等贷款产品,精准满足种粮者资金需求。

6.推广工厂化育秧。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工厂化育秧中心的作用,力争一季生产两批以上,减轻育秧成本,提高育秧效率。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要建立1个以上早、中、晚稻应急集中育秧点,每个重点村要建立集中育秧点,落实好育秧主体、培育好壮秧,推行统一苗床地、统一供种、统一药剂处理、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等模式,强化秧苗田间管理,搭好水稻丰产苗架。

7.推广良种良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支持开展粮油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和试验,组织现场观摩,遴选出一批高产稳产、品质好、抗性强的优质品种和节水抗旱稻品种,确保全县水稻良种覆盖率98%以上。继续实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持续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培育发展一批富硒功能、绿色有机等优质稻米品牌。加强田间精细化管理,在关键农时节点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推广三控、精准施肥施药、早中稻+再生稻等节本增效技术,力争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

8.改善设施条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推进田管家智慧高标准农田监管平台试点,加快完成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5万亩任务,确保不耽误春耕生产,启动2023年度3.6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中型灌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修复荒废小微灌渠和末级渠系山塘。

三、加大政策扶持,推动提质增效

9.强化政策扶持。完善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对集中育秧、规模种植、农机购置、水稻保险等给予重点扶持(见附件1)。统筹整合耕地地力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涉粮资金向早稻生产及种粮大户倾斜。简化奖补手续,乡镇负责真实性核实、验收和资金发放,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绩效。结合当地人口、耕地、粮食生产任务、遥感测量等因素进行农业、水利、乡村振兴、救灾等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

10.应用数字粮食生产。应用政府平台开展田管家APP”提高粮食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农田托管、农资采购、测土配肥、无人机喷药施肥、收割、烘干收储、营销等粮食生产的数字化应用水平。及时组织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调配,做好化肥淡季储备,确保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不误农时,达到合理利用农业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产量和品质,提升粮食的附加值和市场品牌影响力。

11.做好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全面开展水稻政策性保险和探索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加强抗灾救灾技术指导,确保灾前、灾时、灾后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到位,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加强农情调度,及时准确核实灾情,落实生产救灾资金。加强植保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稻瘟病、稻水象甲、草地贪夜蛾、非洲蝗虫等重大植物疫情阻截防控,坚决遏制扩散蔓延。

12.夯实统计数据精准度。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会昌调查队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采取无人机航拍监测、卫星定位核实、实地查看测量等方式,全方位开展粮食生产面积核查。加强数据采集、审核和科学评估,做好粮食生产统计调查工作,确保面积产量应统尽统。

四、落实党政同责,强化考核检查

13.压紧压实责任。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建立粮食生产责任网格化管理制度(附件7),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县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指导督促所挂点乡镇的粮食生产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粮食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完成所包片驻村的粮食生产工作任务。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尽全力配合支持粮食生产工作。乡镇政府要对农技岗位人员实行专职专用,积极补充农技岗新生力量。对落实粮食生产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和奖励;对落实工作不力的,视情况进行通报约谈;对任务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14.加强督查指导。实行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点联系乡镇开展常态化督查指导机制(附件7),每个成员单位安排一名科级领导带队,深入村、组一线对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经常性巡回指导。要科学制定督查方案,及时通报,每月排名通报一次以上,确保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也要建立督查考核通报制度,每月对各村、责任领导、挂点联系单位排名通报一次,并将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15.严格实行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粮食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县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将每个村的考核结果与挂点联系的县直单位考核挂钩,实行同奖同罚。

附件:1.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2.2023 年会昌县粮食生产任务表

3.2023年会昌县粮食生产高产高效示范基地任务表

4.2023年会昌县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乡级台账汇总表)

5.2023年会昌县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村级台账汇总表)

6.会昌县各乡镇耕地抛荒自查整改情况表

7.会昌县2023年粮食生产责任制网格化落实表

2023215        


附件1

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1.支持早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县级统筹整合资金采购早稻种子,重点用于早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点,推进全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

2.支持一般户种植水稻。一般农户种植100亩(不含)以下的每亩早稻给予80元奖补,晚稻给予20元奖补。

3.支持脱贫户和三类人群种植水稻。脱贫户和三类人群种植水稻每亩每季给予120元奖补。

4.支持鼓励发展种粮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对合作社、大户发展双季稻规模种植,对田间管理到位、无特殊自然灾害产量达到正常水平,县财政给予以下奖补政策。

1)对种植400亩(不含)以上的,早稻奖补320/亩,晚稻奖补80元;种植300亩(不含)-400亩(含)的,早稻奖补260/亩,晚稻奖补80/亩;种植200亩(不含)-300亩(含)的,早稻奖补200/亩、晚稻奖补60/亩;种植100亩(不含)-200亩(含)的,早稻奖补140/亩、晚稻奖补40/亩;种植100亩(含)以下的,早稻奖补80/亩、晚稻奖补20/亩。符合产业扶贫基地奖补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产业扶贫基地奖。

2)对种植一季稻的,比照上述双季稻早稻奖补标准的60%标准奖补。

3)对因种植烤烟等政策性产业结构调整种植一季晚稻的按双季晚稻奖补标准执行。

4)支持村集体开展水稻社会化服务托管种植。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农机服务队开展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根据全托式、半托式分别给予奖补。对村集体流转土地全托式种植双季稻的按上述标准进行奖补。对村集体开展统一组织、统一农资、统一机育秧、统一翻耕、统一机插、分户管理的半托式种植早稻的比照上述标准给予80%奖补,晚稻参照上述标准奖补。由村集体开展早稻机耕服务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机耕费30元,机插的每亩补助机插费30元。由村集体种植的农户不得再申报奖补。

5)开展杂交水稻制种符合产业政策的比照上述标准同等奖补。

5.大力扶持农业机械化,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

1)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水稻育秧、翻耕、移栽、喷药、施肥、收割或烘干农机设备。着力鼓励有积极性的乡镇建立A类、B类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各乡镇工厂化育秧中心要积极发展成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2)对2023年度新购买稻田翻耕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中型翻耕机和育秧、插秧机、抛秧机、收割机、烘干机等水稻育秧、翻耕、播种、收割、烘干等机械设备,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县财政再按20%标准奖补,总资金100万元,优先支持农机应急防控购机,先购先补,补完为止。

6.支持标准化早稻集中示范育秧点建设。每处集中示范育秧点秧田面积达机插秧5亩(含)以上,抛秧3亩(含)以上的,每亩机插育秧奖补(秧田:大田为1:801200元,抛育秧(秧田:大田为1:30800元。

7.严格执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到应收尽收。支持县内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大米加工企业等粮食收购主体与县内粮食种植大户提前签订粮食收购协议,并下乡村、田头直接收购粮食。

8.充分利用土壤富硒自然条件,大力发展富硒优质大米,创建富硒大米品牌,提高品牌效益。

9.严格兑现耕地地力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政策,抛荒耕地不得享受此三项补贴。

10.加大对遥感测量村的支持。县里在水利保障、耕地利用有序实施、农田整理、粮食生产等项目中加大支持力度。

11.强化粮食生产金融服务,鼓励种粮主体积极申报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农保通支持粮食生产发展。

12.完善农业保险、水稻保险等政策,在国家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对种植100亩以下优质稻的小农户保险金额每亩增加300元,县财政承担9/亩,农户自缴3/亩,降低粮食生产风险,保护农民种粮收益。

13.加大防灾减灾力度。加强重大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做好稻瘟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强化抗灾救灾技术指导,确保灾前、灾时、灾后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到位,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强农情调度,及时准确核实灾情,落实生产救灾资金。


会府办字〔2023〕4号附件27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5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