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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三年攻坚
行动方案》征求意见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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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城投公司意见

建议不要让城投公司做项目建设单位。

文稿吸收情况:未吸收。根据市里文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统一由城投公司做建设单位。

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意见

1.建议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应另设在其他单位,不再设在城市社区管委会,管委会主任不再兼任办公室主任。

文稿吸收情况:修改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城市社区管委会的职责分工由原文的“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提报小区的整治改造计划,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参与讨论改造方案、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协调各类矛盾纠纷,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等。”,修改为“负责协调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

文稿吸收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部门职能分工,修改为:“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参与讨论改造方案、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协调各类矛盾纠纷,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等。” 

三、县发改委意见

对发改委的职责分工由原文的“负责项目申报立项,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修改为“会同住建局共同做好中央预算资金争取工作,按要求做好立项审批工作。”

文稿吸收情况:已吸收。

四、县审计局、工信局意见

少量文字表述的修改,已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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