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昌县乡镇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021版)的通知》意见反馈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
采纳情况
1
文武坝镇
无意见
2
筠门岭镇
3
西江镇
4
麻州镇
5
庄口镇
6
清溪乡
7
高排乡
8
珠兰乡
9
站塘乡
10
永隆乡
11
富城乡
12
小密乡
13
庄埠乡
14
白鹅乡
15
右水乡
16
周田镇
17
晓龙乡
18
洞头乡
19
中村乡
20
城市社区管委会
21
县政府办
第56、57、58、59项,将业务指导部门改为县民政局
已采纳
22
县城管局
23
县农业农村局
24
县教科体局
25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6
县自然资源局
第2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业务指导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
27
县生态环境局
28
县水利局
29
县文广新旅局
30
县卫健委
31
县应急管理局
32
县林业局
33
县市场监管局
第73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业务指导部门将县市场监管局删除
34
县消防救援大队
35
县司法局
36
县民政局
37
县住建局
第1,7,35,36,37项,业务指导部门改为县自然资源局
已采纳,规划的职责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38
县乡村振兴局
今年上半年,按照调整扶贫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要求,县乡村振兴局之前承担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三峡移民管理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职责已划至水利部门。目前,“对移民安置区移民矛盾纠纷的调处”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已由县水利局负责。因此,建议将《会昌县乡镇行政权力目录(2021年版)》中第51项“对移民安置区移民矛盾纠纷的调处”的县业务指导部门将县乡村振兴局调整为县水利局
39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0
县残联
41
县人社局
42
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
43
县人武部
44
县发改委
45
县财政局
46
县税务局
47
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48
县政法委
49
县交通局
50
县气象局
根据《江西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更新乡镇政府(街道)气象工作权责清单的通知》(气人函〔2021〕69号)以及《江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西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绩农村防灾救灾应急能力(气象)考核工作的通知》,将“组织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应急处置、灾情调查和灾害评估、预报预警信息传播等工作”、“负责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奖励”、“加强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宣传与雷灾报告,组织农村安装防雷装置”“动员、组织严重气象灾害危险地区人员转移、疏散”等6项权力纳入到乡镇政府权责清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