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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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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截至9月底,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1个问题,需限期整改的40个问题中,37个已完成。需2020年完成的6个问题,3个已完成。督察期间交办的1050件信访件,解决率为98.86%。截至9月底,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梳理的576个整改问题,需限期整改的410个问题中,308个已完成。督察期间交办的4096件信访件,解决率90.58%。

   

      一、江西省9月环境质量

 

  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2%,11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均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93.9%,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2.1个百分点,11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均上升。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6.7%;主要河流中,东江水质为良好,其余8条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水质为优,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良好。

 

  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6%;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0.9%;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5%。

 

  二、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有关情况

 

  总结:各地、各部门按照整改方案抓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9月底,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1个问题,需限期整改的40个问题中,37个已完成。需2020年完成的6个问题,3个已完成。督察期间交办的1050件信访件,解决率为98.86%。

 

  截至9月底,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54个问题,需限期整改的44个问题中,27个已完成。需2020年完成的22个问题,6个已完成。督察期间交办的2536件信访件,解决率94.99%。

 

  三、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情况

 

  2017年至2020年,江西省对11个设区市分别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

 

  截至9月底,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梳理的576个整改问题,需限期整改的410个问题中,308个已完成。督察期间交办的4096件信访件,解决率90.58%。

 

  截至9月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梳理的277个问题,需限期整改的212个问题中,79个已完成。督察期间交办的767件信访件,解决率90.74%。

 

  2020年的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主要有4个方面的特点:优化督察理念,增强督察实效,突出问题导向,以及制作督察专题片。相关负责人表示,会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分类制定了38个检查导则,并要求5个督察组制作督察专题片客观反映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情况。

 

  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9月底,2018年移交的17个问题,15个已完成整改销号;2018年移交的12个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预计,2020年底前,29个问题均可望基本完成整改。

 

  面对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的整改,江西省已经按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的三单管理要求,建立了“1+1+N”整改工作推进体系,定下线路图、任务表、军令状。实施台账管理、挂图作战、四色预警,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多措施推进。

 

  2020年以来,江西开展了多次现场检查盯办行动,确保整改成效。同时,对警示片披露问题实施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已对各地提交销号申请的20个警示片披露问题进行了查验核实,认定完成20个。

 

  五、《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情况

 

  2019年12月出台,设七章34条,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基本制度体系;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方式与内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程序与权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和责任。

 

  六、其他

 

目前,按照江西环保机构监测垂改要求,全省设立了5个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自2020年6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管理办法(试行)》后,5个专员办也已经挂牌成立。

 

  下一步,江西仍将保持强攻态势,加强宣传引导,展开“举一反三”排查,对各类环境问题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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