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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教科体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会昌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会昌县“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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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赣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赣州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26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会昌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会昌县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会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昌县公安局

会昌县财政        会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昌县自然资源局    

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会昌县税务局  会昌县医疗保障局

202319


会昌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

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快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赣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实施会昌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幼有优育需求为根本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强化支持保障,提升科学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统筹城乡一体、强化标准引领、推进科学保教、完善机制建设为基本原则。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全县标准化幼儿园建设达标率达到70%以上。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更加合理,幼儿园办园条件全面改善,保教质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幼小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四、重点任务

(一)扩充普惠资源

根据适龄幼儿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科学规划、动态调整幼儿园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多渠道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二)强化支持保障

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普惠性幼儿园支持保障。

(三)提升保教质量

深入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动各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建立幼小科学衔接长效机制,推进教研改革,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五、工作措施

(一)持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1.科学规划布局。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城市化进程需要,统筹城镇与乡村、当前与长远,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制定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动态调整一次。充分结合老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积极利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多形式举办公办幼儿园。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数量、辐射范围等因素,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

2.巩固治理成果。巩固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治理成果,接受省、市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和无证幼儿园治理回头看。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确保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形成小区配套幼儿园公益普惠、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和办园行为排查,持续巩固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防止无证幼儿园问题出现反弹。进一步规范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3.启动标准化建设。启动实施全县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2022年开始开展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以标准化作为推动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的重要抓手,规范幼儿园建设管理,到2025年全县标准化幼儿园建设达标率达到70%以上。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

(二)切实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4.加强师资培养。科学制定我县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培养规划,鼓励在职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新入职教师须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上岗;加大招聘及委托培养力度,到2025年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5.强化队伍管理。充分尊重和发挥幼儿园在幼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加大男性教师的招聘比例。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在考核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幼儿园教师参评全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实行单列。创新幼儿园教师培训模式,鼓励和君职业学院、会昌中专与幼儿园开展双向培训,加强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全员补偿培训,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和乡村公办园的帮扶力度。到2025年完成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

6.统筹编制管理。多措并举,挖潜创新,大力支持保障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在事业编制总量内,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管理方式,逐步提高公办园在编教师比例。严禁挤占、挪用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顶岗教师。积极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7.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将公办幼儿园保育、安保、食堂、保健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在同级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相应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积极开展医保参保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三)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8.加大财政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为主,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县财政要持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规范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益。

9.健全成本分担。科学分担学前教育成本,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条件及扶持办法。制订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具体办法,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10.强化资助工作。足额落实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充分运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受助幼儿信息数据质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四)全面提升科学保教质量

11.推进质量提升。建立实施我县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省、市示范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实施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加强幼儿园和小学双向深度合作,开展联合教研,全面构建科学衔接机制。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落实双减要求,抓好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加强幼儿园信息化建设,规范学前教育学籍管理,2022年完成幼儿园(学前)与中小学学籍接续培训,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开展幼儿园(学前)与中小学学籍接续,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学籍接续率,推进幼小学籍全面衔接。

12.强化教研指导。坚持教研为幼儿园科学保教服务,健全教研工作体系,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并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到教研岗位,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研队伍。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分类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内容,强化园本教研、分层教研、联合教研、区域教研,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充分发挥优质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各类薄弱园的帮扶指导。

(五)有效构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13.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幼儿园安全保卫、卫生保健、饮食安全、设施设备、接送交接、活动组织等各环节的部门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加强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优化幼儿园周边安全管理,幼儿园门口需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县教科体局要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

14.规范办园行为。加强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经常性督导,对各类违规办园行为督促落实整改。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儿童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及带有宗教色彩名称的幼儿园进行清理整治。持续开展小学化治理,对各种以幼小衔接班”“学前班”“思维训练班开展小学课程内容培训进行专项整治。严格准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基本标准,加强幼儿园办园资格审核。

15.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育教育、收费行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和年检年报制度。规范使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学籍到人。加强幼儿园收费的动态监管,严禁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强化民办幼儿园财务监管,完善园所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16.实现县域普及普惠发展通过国家认定。我县要以迎接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为抓实,深刻把握普及普惠内涵,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高位推动,建立由县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推进机制,严格按照《江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以评促建,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现我县2025年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

六、年度任务

(一)2021年工作任务。回收天玺湾小区配套幼儿园、改扩建御花园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租赁蓓蕾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新增公办学位1500个;增加幼儿园公办教师70人。通过国培、省、市、县、园5级层面对幼儿园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提升教师素质,提升保教质量。

(二)2022年工作任务。新建第三公办幼儿园、扩建会昌县周田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公办学位720个;公开招聘备案制公办幼儿教师50人;全县标准化幼儿园达到15%以上;开展幼儿园教师基本功培训和考核,达标率达到80%以上。

(三)2023年工作任务。新建会昌县第五幼儿园、完成珠兰乡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新增公办学位900个;开办家和新城小区配套园,新增公办或普惠性学位180个,公开招聘备案制公办幼儿教师40人;全县标准化幼儿园达到30%以上;持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定期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鼓励在职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对新入职的教师须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上岗,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坚持游戏化教学,保教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工作任务。完成第六幼儿园建设,新增公办学位630个,公开招聘备案制公办幼儿教师50人;全县标准化幼儿园达到50%以上。

(五)2025年工作任务。新建会昌县第四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630个,公开招聘备案制公办幼儿教师50人;全县标准化幼儿园达到70%以上;取缔一批办园条件不达标的民办园,加强公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提升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党委和政府责任,把实施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要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县教科体局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改委要把加快学前教育普及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财政局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配套幼儿园的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落实。公安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推动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建立学前教育发展跟踪督导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强化县政府对相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特别是对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管理、教师配备、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广泛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与方式方法,搭建社会各界关心学前教育、建言学前教育、支持学前教育的平台,引导和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多形式多途径参与、支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昌县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

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建设的决策部署,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江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赣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赣州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要求,为打造赣南东部特色教育高地,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集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县中发展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激发办学活力。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育人方式变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着力培养能够担当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任的时代新人。

二、主要目标

2025年,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全县高中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普通高中大班额基本消除。

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师资队伍数量质量同步提升;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县中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教研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县中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成立县中发展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在制度设计、改革举措、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科学统筹规划,开通县中发展提升绿色通道,切实研究解决县中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有效解决师资和校舍等资源不足问题,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对照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推进普通高中项目实施,加强县中办学基础建设,加快补齐短板。推进教育信息化项目实施,加强数字校园建设,着力建设在线课堂、创客教室、虚拟现实(VR)教室等智能学习空间,加强线上优质课程建设,提升教学效率和质量。深化普通高中学校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改革,探索普职融通高中、综合高中和体艺特色高中等办学模式。加强与社会场馆基地、科研院所的合作,扩大办学资源,集聚办学特色,加快推进教育综合体项目建设,完善普通高中特色化办学支持体系,满足社会各项事业对人才多元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根据国家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对照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要求,完善县中学校建设,改善会昌中学、第三中学、第五中学办学条件,并按照省定标准配置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更好适应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求。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订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确保三年内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要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实现县中网络联接全覆盖,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达到《江西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要求,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二)消除大班额和控制大校额。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力度,统筹本级财力和上级支持的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资金,扩大学位供给,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对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学校视情况适当减少招生计划。结合实际制订大规模学校压减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

(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要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不低于7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做到指标到校。要规范自主招生程序,确保公开透明。要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十个严禁,特别是严禁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争抢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严格落实同城不转、同层次互转等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为跨年补录学生建立学籍(遇特殊情况,需报省教育厅审批),严禁为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或违规招录的学生建立学籍,严禁普通高中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传达到位、落实到校。要健全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监督渠道,特别是招生录取期间,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要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规招生现象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建立健全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坚持从严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举报投诉较多的、违规招生学校,一经核查属实,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工作约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核减学校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等处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移送教育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依照国家、省对各学科教师配置要求,及时补充县中教师,优化教师配备。畅通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优化高层次、紧缺学科教师招聘方式。根据我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学科需求数量,加大思政课、音体美、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任教师补充力度,逐步达到配比要求。探索建立县域范围内普通高中教师走教制度,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缓解县中学科教师配备不足和结构性缺员矛盾,满足县中选课走班教学需要。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高中教师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调出。严格落实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加大省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师范生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做好招收与就业安置等工作,吸引优秀人才就读师范专业。根据上级政策,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将教师教学述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分配绩效工资时向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倾斜。科学评价教师教学管理,探索制定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求的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定期开展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开展优秀典型宣传活动。完善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县域内教师流动,适应选课走班教学对不同学科教师的需求。

(五)提升县中教师能力素质。一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有关办法,严格落实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规范校长选任程序,优化年龄结构,选优配强县中校长,45周岁以下年轻县中校级领导占有一定比例。新任校长必须参加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建立县中校长后备人才库,县教科体局负责统筹做好县中校长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二是组织专项专题培训,组织校长教师参加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县中校长和教师骨干示范培训,县内组织开展针对高中教师的专项专题培训,提升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以及新方法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有效提升县中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三是加强高中教研指导,要构建行政部门主导、教研专业支撑、学校主体参与的教研工作格局。配齐配强县级教研部门高中各学科教研员;制订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研支撑,积极建立多级联动、多元方式的联合教研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合教研和网络教研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促进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

(六)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实施强校结对帮扶行动,组织薄弱县中与市域范围内其他优质普通高中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采用与优质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联合教研等形式,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共享。根据《赣州市县域高中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会昌中学对瑞金三中进行指导与帮扶,瑞金一中对会昌三中进行指导与帮扶。结对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教研、科研一体化机制,联合制订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集体备课、随班听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等活动,推动区域间和校际间普通高中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县内各高中学校要健全教研交流、校际联动合作机制,实现普通高中各学科教学教研活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打造县中教学教研共同体,促进我县县中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七)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保障县中建设资金,在经费投入上对县中予以倾斜。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用好用足《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等政策优势,争取上级资金倾斜支持。完善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在确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1000/年的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适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镇困难群众学生学杂费、资助新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党委和政府责任,把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不得给县中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和校长、教师。要加强县中党的建设,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县中发展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人才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要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县教科体局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县中教育改革的指导;县发改委要把县中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县财政局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逐年增加预算,确保经费投入到位;县人社局要会同县教科体局及时做好县中教师补充工作,完善县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县自然资源局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县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县住建局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建设标准。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建立县中高质量发展跟踪督导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强化对县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特别是对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推进县中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群众关注高,事关社会稳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县中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要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就业观,注重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要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积极营造县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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