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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解读|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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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7%




——市统计局贸经科科长曾广明解读2022年

上半年全市商贸和消费数据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市场体系建设,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升级,奋力克服疫情、洪灾和消费分流等因素影响,全市商贸经济和消费市场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4亿元,同比增长5.7%,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全国0.1和6.4个百分点。

限上单位零售保持高位增长



1-6月累计完成316.48亿元,同比增长20.4%,比1-5月增速回落3.4个百分点。由于受周边疫情和洪涝等因素影响,6月份消费有所回落,6月当月我市限上单位零售额实现46.97亿元,同比增长4%,环比下降5.4%,比上月减少2.69亿元。

批发业和餐饮业快速恢复



 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批发业和餐饮业得以快速恢复。从限上单位四大行业看,1-6月批发业销售额增长34.7%,比1-5月增速提高1.1个百分点;餐饮业营业额增长44.2%,回落0.9个百分点;零售业销售额增长19.7%,回落5.4个百分点;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6.5%,回落1.1个百分点。

通过网络实现销售保持高速增长



1-6月限上贸易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23.83亿元,增长53.2%,高于限上单位零售额增速32.8个百分点,占全部限上单位零售额比重为7.5%,比上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

生活类商品及新能源汽车拉动明显



 生活类商品消费拉动明显,拉动限上单位增速8.8个百分点。粮油食品类增长40.3%;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增长35.6%;烟酒类增长31.9%;日用品类增长42.7%。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强劲。1-6月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实现4.32亿元,增长120%,其中6月当月增幅高达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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