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中共会昌县委 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会发〔2020〕1号)、《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会财绩字〔2021〕4号)的要求,2021年11月,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赣州建诚天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科普专项经费等16个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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