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发改投资字〔2022〕28号
白鹅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予以会昌和君教育小镇安置区预留地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2022年3月7日《会昌和君教育小镇建设专项调度会议纪要》(第1期)、《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733202200009号)精神,经过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会昌县和君小镇安置区预留地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2-360733-04-01-942171),并原则同意《会昌县和君小镇安置区预留地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白鹅乡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三、建设地点:白鹅乡水东村。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安置区市政道路2000米、市政排水管沟4000米、市政污水管沟2000米,配套实施安置区内场地土石方平整、通信、绿化等附属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六、请根据本批复内容,组织编制会昌和君教育小镇安置区预留地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严格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向县行政审批局办理招标事项核准手续。
七、请依法合规落实到位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
八、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到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和维稳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按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要求做好建筑设计和施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九、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求,在项目开工后10日内向项目县统计局申报项目统计入库。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