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发改投资字〔2022〕45号
会昌县恒康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予以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请示》(会恒康字〔2022〕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县十八届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022-R074号)、《赣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转贷县(市、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市财债字〔2022〕7号)精神,经过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会昌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10-360733-04-01-281025),并原则同意《会昌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会昌县恒康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三、建设地点:城北片区12-06地块。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41800平方米,设置总床位524床。其中康复大楼25950平方米、发热门诊3000平方米、后勤楼(含洗涤中心)5000平方米、垃圾房50平方米、地下室78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康复大楼、发热门诊、后勤楼、地下室以及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等市政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85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000.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99.41万元、预备费13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自筹资金。
六、请根据本批复内容,组织编制会昌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严格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向县行政审批局办理招标事项核准手续。
七、请依法合规落实到位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
八、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到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和维稳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按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要求做好建筑设计和施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九、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求,在项目开工后10日内向项目县统计局申报项目统计入库。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