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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住建领域综合执法大检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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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领域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第二季度住建领域综合执法大检查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住建局组织检查组于6月19日起开展了住建领域综合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基础施工项目、城镇燃气、建筑工程消防、自建房、房地产市场进行检查,检查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由执法稽查大队、建筑业监管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及随机抽取的县级安全质量人才库成员,组成三个检查组,抽查项目15个,下发整改通知单13份,发现隐患104条,其中工程质量11条、文明施工5条、人员到岗7条、施工安全73条,其他8条。督查燃气企业10家,发现隐患14条,现场立即整改5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日常经营问题5个,下发整改通知3份。检查存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60栋,发现鉴定C、D级未采取工程措施2栋,下发督办函2份。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工程项目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可控,“安全生产活动月”开展情况较好,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大部分燃气企业都能落实好燃气安全管理要求;大部分房地产企业能依法依规经营。通过检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未落实及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个别企业存在不按规定归集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存在问题
(一)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方面
1.“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方面
(1)部分项目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心缺失,安全意识淡薄,省、市、县各级部门多次要求加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警示学习,但部分施工企业仍置若罔闻,风险作业,如东方名府项目和会昌福默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氟化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十个一次”相关工作;会昌县第五、第六幼儿园建设项目未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及电视宣传片。
(2)部分项目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够,未开展应急消防演练、现场灭火器材不足,如会昌县周田中心幼儿园校舍扩建项目。
(3)部分项目未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及时消除主观安全隐患,如江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米粉生产线项目。
2.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砼试块标养室(箱),混凝土举牌认证未提任何影像资料,如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米粉生产线项目。
(2)部分项目个别部位构造柱墙体拉接筋漏设,墙体竖缝砂浆不饱满存在透光现象,如会昌县西江扶贫车间二期建设项目。
(3)部分项目混凝土工程存在柱脚蜂窝、麻面现象。如会昌县第五、第六幼儿园建设项目。
(4)部分项目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和卫生间反坎,如会昌县周田中心幼儿园校舍扩建项目。
3.施工安全管理方面
(1)安全临边防护不到位。部分工程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置不到位,如会昌县西江扶贫车间二期建设项目、江西会昌和君小镇耕读村E-02,E-03地块工程。
(2)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部分悬挑架体未设置斜支撑,有部分外架架设在雨蓬板上且未采取加固措施,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如原人民医院提升改造项目、赣州盛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氟新材料项目、工程研发中心二期项目、会昌县第五、第六幼儿园建设项目。
(3)施工用电搭设不规范。部分用电线路乱拉乱挂,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上拉设用电线管。如会昌县第三中学扩建项目。
4.“每月一治”回头看及施工现场卫生消杀方面
(1)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未落实到位,部分项目裸土未覆盖、施工道路未硬化等问题,如工程研发中心项目。
(2)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打卡管理考勤制度,如江西会昌和君小镇耕读村E-02,E-03地块工程,东方名府项目。
(二)房地产开发方面
1.个别企业未按规定归集、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如江西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赣州诺屹置业有限公司。
2.个别项目存在逾期交房办证问题,如江西天集置业有限公司、会昌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昌恒谊置业有限公司。
(三)燃气安全方面
1.部分餐饮店使用的灶具不具有3C认证、未配备熄火保护装置、橡胶软管油污老化、连接长度超过2米问题较为突出,私接三通等现象仍然存在。
2.燃气企业第三方施工保护方案不规范,如:会昌县会源燃气有限公司。
3.个别气站对送气员管理培训不到位,如:会昌县石油液化气站、会昌县鑫盛燃气有限公司。
(四)自建房方面
1.重视程度不够,思想有松懈。个别乡(镇)有懈怠思想、松劲心理、厌战情绪,未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
2.安全隐患整治销号不及时。个别乡(镇)对已经完成工程整治以及经安全鉴定无隐患的自建房没有及时进行申请销号。
三、处理意见
1.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项目,由执法稽查大队进行立案调查,项目详见附件1。
2.对检查综合符合率低于70%且排名后二位项目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由执法稽查大队挂牌督办,项目详见附件2。
4.对未按规定归集、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江西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赣州诺屹置业有限公司,由房地产管理股责令整改。
5.对存在逾期交房办证问题的江西天集置业有限公司、会昌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昌恒谊置业有限公司,由房地产管理股督促限期进行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县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及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二)各建设工地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扬尘治理、实名制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做好自查自纠,抓好问题隐患整改,以高压态势常态化扎实推进建筑工地管理工作,确保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提高社会责任感,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按要求落实好整改工作。
附件:1.立案查处项目清单
         2.第二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综合符合率排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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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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