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西区项目预征收土地公告
编号:会府征地(2021)6号
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据会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周田镇梅子村的部分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征地位置
(一)土地座落:拟征收土地位于周田镇梅子村。四至范围: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征地范围图一幅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周田镇梅子村的集体土地(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635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等(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地类为准)。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水田、耕地:39700元/亩;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39700元/亩;林地、其他农用地:15880元/亩;未利用地:11910元/亩的标准执行。
青苗补偿按照耕地上限不超过1050元/亩的标准执行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公告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八、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九、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9日。
特此告知。
附件:详见九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西区项目用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周田镇政府
联系地点:周田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刘振茂
联系电话:18370889294
会昌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