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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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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   2023年4月2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在县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600797202304200008 反映会昌县白竹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大型养猪厂,并占用多亩农田,建造厂房大量饲养生猪,猪粪大量排放,导致举报人的果园树木枯死及养殖的鱼大量死亡,养殖污水长期排入附近的江河中,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江西省会昌县 畜禽养殖 1.关于会昌县白竹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大型养猪厂,并占用多亩农田,建造厂房大量饲养生猪的问题。
经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现场对比图斑进行核实,该地块面积为60.7亩,均为非基本农田。其中设施农用地16.06亩。该公司设施农用地审批面积为6711.69平方米,约为10.06亩。未发现占用多亩农田建造厂房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2.关于猪粪大量排放,导致举报人的果园树木枯死的问题。
经珠兰乡果茶岗工作人员到举报人的果园现场核实,果园果树正常开花结果,未发现树木枯死,情况不属实。
3.关于养殖的鱼大量死亡的问题。养殖场设置的氧化塘地下水渗透到下游鱼塘,引起鱼类部分死亡。经查阅《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养殖场对举报人的相关赔偿收据,情况属实。目前氧化塘地下部分已铺上防渗黑膜,整改完成。
4.关于养殖污水长期排入附近的江河中,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2022年12月1日,赣州市会昌生态环境局到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第一、第二级氧化塘未无防渗措施,养殖废水渗入举报人鱼塘。到丰水期,举报人鱼塘的水外溢,间接出现养殖废水外排的问题。经赣州市会昌生态环境局调查取证,已对该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情况属实。

(一)责令改正
2022年12月1日赣州市会昌生态环境局对该猪场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取证,2022年12月5日发出《赣州市会昌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会环责改字[2022]21号)。2023年1月10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会环罚告字[2023]1号)。2023年2月10日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政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目前,第一、二级氧化塘地下部分已铺上防渗黑膜,已整改完成。
(二)限期整改
1.粪污固液分离,安装启用干湿分离机,立行立改,2023年4月23日已完成设备安装启用,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增加设备设施,将氧化后的可利用污物要及时消纳到该公司自有的林地、果园、草地等资源化利用。消除粪污外溢的安全隐患,加大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2023年4月23日增加了氧化塘排污泵,对粪污进行了消纳处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责令企业增加和完善猪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新建粪污AO处理新工艺,2023年6月1日前投入使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将依法关停。
4.举一反三,确保不反弹。一是进一步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养殖污染排查。二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指定专人,加强对该养殖场的日常巡查和防污治污整改监管力度,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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