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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10万吨废铝塑膜高效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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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年处理10万吨废铝塑膜高效再生利用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3-05-31至2023-05-31,1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会昌县行政审批局(蔡洪洲)

通讯地址:会昌县市民服务中心

邮编:342600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

复制地址:http://111.75.227.203:8000/jxout/syssp/gs/gs!npzgsView.action?gstype=2&dataid=fdb3db8f664048b685c4c34ff950b7e8&operate=readonly

项目名称:年处理10万吨废铝塑膜高效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江西元利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赣州九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西元利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铝塑膜高效再生利用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4'54.819",北纬25°17'3.706"。项目为新建,用地面积为20亩(13333.29平方米),新建2栋厂房,总建筑面积80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理废铝塑膜10万吨,年产铝渣20000吨,塑料蜡油55000吨,碳黑10000吨的生产能力。产品方案为:废铝塑经热解后主要产生铝屑、碳黑、裂解油、不凝气等成份,裂解产生的不凝气(15000t/a)全部作为本项目裂解炉燃烧的燃料。生产工艺为:废铝塑→进料→低温裂解→油气冷却分离→裂解油。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143万元,占比1.4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尾气。通过合理规划运输线路、适当洒水等措施处理。营运期废气主要有柴油和不凝气燃烧废气、碳黑和铝塑粉出料产生的粉尘、贮油罐区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项目燃烧废气采用“烟气再循环+水喷淋+湿式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系统”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碳黑和铝塑粉出料产生的粉尘通过采用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车间沉降等措施处理;贮油罐区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处理。项目颗粒物(以碳黑计)、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不凝气燃烧废气中烟尘、氮氧化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有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会昌县周田镇九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施工废水应设置临时性的简易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设施处理达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更严者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入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可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回收;对砖瓦等建筑垃圾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并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弃土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倾倒到指定地点。运营期固废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回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四)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处理。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裂解炉、水泵、油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及人为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固定等措施处理。项目施工期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相关规定执行;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对厂区进行道路硬化,道路两旁,车间前后的空地上栽种树木、花卉、草皮等,通过对厂区生态环境的建设,提高植被覆盖率、净化空气环境,减轻大气环境污染和噪声的危害,同时达到美化厂区的效果。(六)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和仓储管理,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环保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油罐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使整个油品储存系统处于密闭化,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项目运营后,应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教育,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并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项目日常的环保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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