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江西会昌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江西会昌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范围由九二基地和九州基地组成,规划总面积为7.5948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
九二基地:位于会昌县城南部。该片区原核准面积264.63公顷,规划本次在原核准面积基础上扩入合规用地293.9公顷,扩区调区后面积为558.53公顷。四至范围为:北至纬二路、清溪河,东至经二路,南至纬五路、发展路,西至工业大道。
九州基地:位于会昌县城区以南。该片区原核准面积200.95公顷,本轮不进行扩区调区。东区:东面和南面接湘水、西侧以206国道为界、北面接纬四路;西区:侧以206国道为界、南面和北面均以山脊线为界、西至胡屋村。
发展定位:
九二基地:以氟盐新材料、盐化工、含氟锂电新能源、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型绿色环保等产业为主的现代化工产业基地。
九州基地:以发展生物制药、电子电器、服装制造、食品加工产业为主的综合园区。
二、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治理措施
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以及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规划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来自炉窑、锅炉废气、工艺废气等;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规划区内、外的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区内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生态影响主要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
治理措施:
1、水环境:实行雨污分流,园区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废水则通过企业内部收集预处理后再排入污水管网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湘水。
2、环境空气:优化能源结构利用和集中供热,鼓励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优先采用密封性较好的真空设备,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合理建设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从源头减少工业废气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控制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3、声环境: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开发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主要环评结论
江西会昌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相应要求,所在区域具有一定水和大气环境容量,规划区已具备集中污水治理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做好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规划调整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江西会昌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实施总体可行。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此次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是对本规划各实施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规划选址、规模以及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和建议,规划项目建设是否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是否赞成本规划实施,以及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索取《环评报告》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联系以下方式,索取《江西会昌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规划实施单位: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肖国兴电话:17370110237
通信地址: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评价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联系人:魏工电话:0791-86866569邮箱:382522946@qq.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附件:公众意见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示。
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