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7-5601592
通讯地址:会昌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2600
项目名称: |
勇顺环保科技会昌筠门岭竹村环保免烧砖项目 |
建设地点: |
会昌县筠门岭镇竹村村塞脑小组 |
建设单位: |
会昌县勇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龙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新建,位于会昌县筠门岭镇竹村村塞脑小组,地理坐标:东经115°44′49.541″,北纬25°10′26.657″,用地面积2581.38平方米,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8.75%。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区、养护区、办公区、员工宿舍区、成品堆放区,购置料仓、皮带输送机、搅拌机、制砖机、垛机、空压机、水泥筒仓、自动上板机、铲车、叉车等设备。生产工艺为上料→搅拌→制砖→码垛→养护→检测→成品。建成投产后年产6000万块免烧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求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水质标准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洗车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原料装卸扬尘采取密闭式堆放,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上料粉尘采取设置围挡,操作面设置软帘,料仓进料口设置喷雾装置处理;搅拌粉尘通过设置围挡,投料时注入水处理;水泥筒仓呼吸口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淀产生的沉渣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危废暂存于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皮带输送机、搅拌机、制砖机、码垛机、空压机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处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控做好预防措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应做好防渗措施,防渗措施参照GB18598中的防渗技术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你公司应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环境管理台账;加强员工岗位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设备管理,提高项目生产的自动化控制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七)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边界外推50m,不得在此范围内设置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对环境要求较高的环境敏感点。 (八)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