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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庄口镇明辉畜牧果业专业合作社年产10000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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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我单位现将项目相关信息公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会昌县庄口镇明辉畜牧果业专业合作社年产10000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会昌县庄口镇大排村朱坑小组

3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5亩,建设高效节水猪舍总面积5500平方米,同时配套环保、给排水等相关附属工程。建成后形成年出栏10000头生猪的养殖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会昌县庄口镇明辉畜牧果业专业合作社

2、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庄口镇大排村新排10

3联系人:肖景鸿

4联系电话:18779764811    邮箱:18779764811@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赣州晞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新区F8-1地块赣州中心·天枢4303#金融办公

3、联系人:吴工

4、电子邮箱:xiheshengtai2022@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的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给我单位或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分反映。

公示发布单位:会昌县庄口镇明辉畜牧果业专业合作社

发布时间: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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