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公示。现将鹏友化工会昌二氟一氯甲烷异址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鹏友化工会昌二氟一氯甲烷异址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江西鹏友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江西会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4、建设性质:新建
5、总投资:11250万元
6、建设内容:建设二氟一氯甲烷(含三氟甲烷分解)、中控楼、分析化验楼、原料罐区、成品罐区、仓库、供水(消防)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变配电站、冷冻/空压站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32101平方米;购置反应器、反应器回流塔、氯化氢精馏塔、脱氟塔、R22精馏塔、氯仿储槽、尾气吸收塔等二氟一氯甲烷(含三氟甲烷分解)生产装置,副产品三氟甲烷(R23)、一氟二氯甲烷(R21)配套处置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公用工程等设施设备共约150台(套)。项目竣工投产后,可形成10000吨二氟一氯甲烷(R22)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江西鹏友化工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江西会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3、联系人:吴道路
4、联系电话:1525998525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西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18号财智广场A栋商业A1006
3、联系人:钟亮电话:1807974892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江西鹏友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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