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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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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了发展全县现代设施农业,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结合赣州市蔬菜产业发展文件,全县出台了对大棚换膜奖补、加装二膜奖补、品牌建设等奖补政策,提高大棚设施的生产能力及蔬菜附加值,推进全县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二、起草过程

2月28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会昌县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3月21日征求了各单位意见。

3月23日根据征求各单位、部门的意见对文稿进行了修改,,最后根据意见修改形成审议稿。

3月24日,经县政府常务会第35次会审议通过。

4月10日出台《会昌县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会府办字〔2023〕25号)文件。

三、《会昌县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产业奖补的解读

(一)申报时间:文件出台至11月8日前

(二)奖补对象:蔬菜种植户、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蔬菜生产经营主体。

(三)奖补范围及标准:

1.支持新建大棚设施。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新建集中连片20亩及以上蔬菜钢架大棚的主体进行奖补。按大棚面积7000元/亩进行奖补,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一亩计算。

2.支持开发未利用地。对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且权属清晰、四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5亩及以上,在现有大棚奖补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元/亩的补助。

3.支持老旧基地换膜。对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按换膜大棚面积1620元/亩进行奖补(含市级奖补,按棚内面积540平方/亩计算)。

4.支持发展职业菜农。10亩左右的家庭型职业菜农土壤改良、购买商品苗等生产资料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扶持发展小户经营,推进精耕细作。

5.支持采后设施建设。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对新增采后处理场地,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6.支持蔬菜品牌建设。对年内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证的蔬菜基地,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对年内获得“圳品”认证的,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四)奖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由蔬菜种植户、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蔬菜生产经营主体组织实施完工后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填写《项目申报书》《县级验收表》和其它佐证材料一份递交至村级审核,由乡(镇)级验收后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2.项目验收。须采用皮尺等精度科学、准确、可靠的测量工具,对申报的大棚等项目100%全部精准测量,冷库须测量内部“长*宽*高”的净容积(县级验收不得以部分抽查代替全面测量)。每个基地要有大棚钢材材质、管径及薄膜等规格参数达到市级奖补政策规定的承诺书或鉴定报告等。

3.项目公示。乡(镇)验收无误,由乡(镇) 验收人员在申请表中签署验收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存档,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一式两份审核并公示。

4.资金拨付。

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项目通过企业自验、县级初验、市级复核方式进行跨年度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每次拨付50%奖补资金,其余奖补项目首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如超过预算额度,则以预算额度为上限,相应调整核定奖励比例。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程序报告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据实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在15天内核发给相关申报主体。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项目主体的资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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