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会昌县2025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会府办字〔2025〕7号),现将文件出台背景和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首要任务,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建立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进我县粮食生产流通工作稳健发展。
二、起草过程
1.2025年1月初,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会昌县2025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初稿,并于2025年1月2日向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
2.2025年1月14日,由县政府副县长欧阳源同志主持召开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座谈会,审议了《会昌县2025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文稿内容;
3.2025年1月15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上审议了《会昌县2025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文稿内容;
4.2025年2月22日,《会昌县2025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经县十八届政府第7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5.2025年2月22日,《会昌县2025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经县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80次会议审议通过;
6.2025年3月19日,印发《会昌县2025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会府办字〔2025〕7号)。
三、目标任务的确定
《会昌县2025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明确,要围绕“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的工作目标,坚持一茬接着一茬种、一季接着一季抓,坚持稳定双季稻面积,因地制宜发展再生稻,全面提升水稻单产,确保完成总产量,全过程、全链条夯实粮食安全工作基础,大力提升粮食生产水平,确保2025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39万亩、总产量达17.2万吨以上,培育50亩以上粮油大户600户以上。
四、奖补政策解读
《会昌县2025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指定了2025年粮食生产奖补政策。
(一)粮食种植奖补
1.奖补对象:全县2025年度粮食生产对田间管理到位且种植双季稻、单季产量达600斤以上的种植户、合作社(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可申报种植奖补。
2.奖补标准:
(1)一般种植户、规模种植户、合作社(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种植双季稻、单季产量达600斤以上的,统一按200元/亩奖补。
(2)脱贫户和三类人群。脱贫户和三类人群种植水稻每季每亩给予100元奖补,全年4000元封顶/户。
(3)中稻区(仅限清溪、永隆、洞头3个乡镇)。种植一季稻、产量达750斤以上的,按100元/亩奖补。
(4)对因种植烤烟等政策性产业结构调整种植一季晚稻的,不享受奖补政策。
(5)杂交水稻制种。不享受双季稻奖补。
为确保我县储备粮收购,粮食优先出售给县内粮食收储企业的种植大户、合作社,种植奖补资金优先到位。
(二)支持工厂化育秧和集中抛育秧。乡(镇)统一采购早稻种子的,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全县总额150万元,按各乡(镇)早稻生产任务比例分配。工厂化育秧按综合每批次育秧的种子量、育秧盘数及机插秧订单去向且验收合格的,每亩机插育秧奖补(秧田:大田为1:80)2500元;抛秧育秧连片3亩(含)以上,抛秧育秧面积依据各乡(镇)验收组验收结果,结合粮食生产督查结果核定最终面积,每亩连片抛秧育秧奖补(秧田:大田为1:30)800元。
(三)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奖补。支持村集体、乡镇子公司为小农户开展早稻机耕、机防,早、中、晚稻机插等有偿农事服务,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联结,开展社会化农事服务总面积达50亩以上的,对早稻机耕补助15元/亩、机防补助5元/亩次,早、中、晚稻机插补助45元/亩,作业面积根据北斗数据及服务合同核定;对稻谷烘干100吨以上(含)的烘干中心经营主体补助25元/吨;全县200万元封顶,如超额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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