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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激发乡村资产活力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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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激发乡村资产活力完善乡村振兴

投融资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2年,会昌县围绕乡村集体资源、资产的盘活利用,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的建后管护和联农益农富农,推进了乡村资产盘活利用改革,初步探索形成了乡村振兴投融资新模式,我县“激活乡村资产活力,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被省农业农村厅列为全省深化乡村振兴机制改革攻坚行动基层观测点项目。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深化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2022年江西省鼓励基层探索和推广改革经验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深化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行动基层观测点的通知》精神,做实做细基层观测点工作,推动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改革率先突破,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县振兴集团+乡镇子公司+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五级主体创新乡村资产盘活利用模式,探索国企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乡村资产活力,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振兴、产业振兴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后管护等方面的质效提升,为全省积累乡村资产盘活利用和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改革成功经验。

二、改革原则

(一)基本原则

乡村资产活力,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改革,要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坚持提高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保护和发展乡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利益,坚持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畅通乡村振兴投融资渠道,稳步增加乡村振兴有效投资,助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

(二)主要原则

1.依法依规。按照《村民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乡村公益性资产管护和经营性资产盘活利用的改革,完善经营性资产入股、资产运营及利益分配等配套改革措施,完善和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乡村资产盘活利用工作。

2.市场化运作。将各乡村资产确权评估后,统一注入县属国有企业乡镇子公司,通过县属国有企业平台打通乡村资产进入市场化运作通道,架起“乡村资产→企业→市场”的桥梁。通过资产盘活利用,改变目前乡村资产管理职责不明、运维管理不到位、资产利用不高、经济效益不显的现状。

3.有序推进。完成小密、庄口、白鹅、右水、洞头5个乡(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2022年底实现县振兴集团乡镇子公司组建全覆盖,2023年起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对包括扶贫资产的乡村资产按照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建立分类台账明确权属和监管机制,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方式管护和盘活乡村资产,畅通乡村振兴投融资渠道,稳步增加有效投资,优化资产收益分配,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和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

4.质量优先。改革攻坚行动基层观测点工作坚持稳慎推进,进度服从质量,不搞“花架子”,不贪大求全,不急功近利。

三、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机制改革的系统性、联动性和集成性,以推进乡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确权、评估、入股为基础,依托县振兴集团,推行五级主体经营盘活利用乡村资产,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畅通乡村振兴投融资渠道,稳步增加乡村振兴有效投资为路径,确保三年内在激发乡村资产活力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改革上率先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盘活乡村资产超100亿元,县振兴集团和乡镇子公司完成投融资超50亿元,2024年激活乡村资产活力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实现乡村资产的保值增值,村集体经济的稳步增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振兴发展

(三)年度任务

2022年:1.完成县振兴集团乡镇子公司组建全覆盖,盘活50亿元的乡村资产。

2.初步建立乡镇子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制定《会昌县乡村振兴子公司管理制度(试行)》、《会昌县乡村振兴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3.实现县振兴集团和乡镇子公司完成新增投融资2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同比增长30%。

4.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同比增长20%,每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要稳定在15万元以上,力争50%的行政村超30万元、15%的村超50万元。

2023年:1.全面完成乡村资产清产核资,对权属还在县直相关部门未移交给属地村的资产,统一划转到属地村集体,明确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归属,到12月底累计盘活80亿元的乡村资产。

2.1-3月形成创新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工作方案。

3.进一步推动乡镇子公司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理顺乡镇子公司组织构架,绘制组织构架图,编制乡镇子公司业务流程和乡镇子公司经营项目业务指南,探索试行子公司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经营规范化,五级主体盘活利用乡村资产提质增效。

4.实现县振兴集团和乡镇子公司新增投融资1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同比增长35%。

5.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同比增长25%,每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要稳定在20万元以上,力争75%的行政村超30万元、30%的村超50万元。

2024年:1.深化五级主体经营乡村资产和乡村振兴投融资体制改革,选树经营管理、信贷投放和带农富农先进典型。

2.持续推进乡村资产盘活,到12月底累计盘活100亿元的乡村资产。

3.实现县振兴集团和乡镇子公司新增投融资1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同比增长40%。

4.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同比增长30%,每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要稳定在25万元以上,力争90%的行政村超30万元、40%的行政村超50万元。

5.7-12月完成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改革总结评估,申报省级验收。

四、创新激发乡村资产活力的新路径

(一)持续推进乡村资产清产、核资和确权,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按照“应移尽移”“应确尽确”原则,各行业部门于2023年6前将包含扶贫资产在内的乡村资产移交确权到属地乡镇、村,做到乡村资产权属清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振兴集团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编制乡村发展项目投资指南,引导乡村振兴投融资精准投放。围绕我县脐橙(桔柚)、烤烟肉牛设施蔬菜富硒水稻等农业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高质量发展2023年3月科学、精准编制乡村发展项目投资指南和惠农强农富农政策落实指导手册。各商业金融机构参考项目投资指南,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五级主体的贷款审批流程,畅通乡村振兴投融资渠道,促进信贷资金倾斜流向乡村振兴主战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建立和完善公益性资产管护制度,提高管护绩效。2023年7月1日出台管护制度实行“四个一”乡村集体资源资产管护模式,即一本资源资产台账、一套管护制度、一支管护队伍、一条资金保障通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振兴集团、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推进乡村振兴乡镇子公司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建强19个乡镇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子公司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经营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探索五级主体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有效衔接,拓宽农资供应下行、农产品销售上行渠道。县振兴集团发挥国企独特优势,引领乡村振兴乡镇子公司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高素质职业农民和党员致富带头人、青年创业先锋推行盘活利用乡村资产“五种典型”模式和九种典型案例,鼓励和引导各级主体、各类人才投身乡村资产盘活利用,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振兴集团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五、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一)创新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着力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站点,鼓励县域商业银行在全县19个乡镇中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行政村以及城市社区中的33个社区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站,并与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融合发展,设置咨询服务窗口、规范服务制度、拓展服务内容,在原有提供小额取款、生活缴费、现金汇款等金融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为群众提供农业保险、农户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政策知识宣传、咨询。2023年3月底前形成创新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会昌支行;责任单位:银保监机构、各商业银行、各乡镇)

(二)进一步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县域商业银行派驻金融客户经理到我县19个乡镇243个村、33个社区担任“金融村官”开展金融帮扶工作,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宣传金融政策、助力产业发展,切实提高融资普惠面和便利度。各乡镇、城市社区要督促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全力支持,为“金融村官”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共同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协助“金融村官”开展入户走访、评级授信等工作。(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会昌支行;责任单位:银保监机构、各商业银行、各乡镇)

(三)持续做好信用乡村创建。推动“信用会昌”建设工作,做好普惠金融信用会昌创建、普惠金融信用主体评价、农户授信“整村推进”突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红黑榜”与信用农户创评相结合,汇总各银行“三年内所有贷款农户信用名单”,将无不良记录的贷款农户名单反馈相关乡镇,收集“三好三无”和“三有三强”情况。通过评估信用主体情况,优化信用环境,将信用与金融服务挂钩,转化为实质价值,助力群众增收致富。(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会昌支行;责任单位:银保监机构、各商业银行、各乡镇)

(四)持续做好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额度,围绕会昌县优势特色产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业态,聚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准选择产业项目和支持主体,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信贷通引领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全面振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各商业银行、各乡镇)

(五)建立完善融资担保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弱化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费率,为县振兴集团公司、县振兴集团乡镇子公司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低成本的担保服务。鼓励担保公司与县商业银行紧密合作,开辟“整村授信”“整村担保”业务新模式,探索新时代文明实践指数评分和商业银行信用评分挂钩体系,进一步拓宽农民融资渠道,提高信用额度,推动农民创收增收,促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振兴集团、金盛源担保公司、各商业金融机构、各乡镇)​​

、成果展示

(一)形成一个五级主体经营乡村资产新模式。通过“县振兴集团+乡镇子公司+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形成“龙头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等特色农业产业经营方式。

(二)壮大一批国有企业资产。乡村集体资产评估后,作为资产注入到乡镇子公司,使乡村资产有新的承接载体,村集体经济能直接融入市场经济实现“自我造血”;争取一批融资债券,给乡镇经济注入“新鲜血液”,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三)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资产盘活利用所得收益乡镇持有的49%部分按各村持股比例注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股东、以生产资源等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经营项目的股东、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享受收益分配的其他人员等5类分配主体按一定比例共享收益分配;县属国有企业持有的51%部分用于扩大经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及优化农技农资农机等,建立“县域发展、乡镇增收、村民致富”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总结一套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改革率先突破,改革攻坚行动基层观察点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形成改革经验。

、保障措施

(一)加强改革攻坚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潘金城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德伟任第一副组长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改革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攻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成立工作专班,专班由“五个五”模式推进乡村振兴和“五级主体经营”乡村资产盘活利用工作专班人员构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具体负责改革攻坚推进机制建立、方案起草、配套政策研究、上下联系、督促检查各项工作。

(二)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建立改革攻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改革攻坚责任清单工作法,加强工作周、月调度,破解改革攻坚难点、堵点、痛点。

(三)建立县省联络机制。定期向省、市汇报改革攻坚工作进度,用好上级支持和指导政策,实现县省双向发力,互促互动。会昌县改革攻坚工作专班联络人曾惠森,手机号码18279746818,邮箱:hcnj3158@163.com

(四)建立改革攻坚动态监测机制。领导小组负责组建由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会昌支行、银保监机构、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改革攻坚动态监测和工作评估专家组,每年开展至少二次动态监测,监测评估报告分别报送省和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研判,用好监测评估成果,促进改革攻坚有序推进。

(五)建立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乡村纪检监察机构为乡村资产监督责任主体,对乡村资产盘活、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同时将乡村资产盘活利用纳入县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评。

加强后勤保障。充分保障改革攻坚工作专班人才、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工作开展、外出学习、人才引进各项工作经费到位。

(七)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和县委改革办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激发乡村资产活力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改革攻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各乡(镇)要深入群众,做好改革政策宣传指导,为改革工作添助力。各村对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注入、效益分配等情况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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