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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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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做好2020年统筹财政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现将中央提前下达扶贫发展资金9091万元、以工代赈2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87万元、省级扶贫发展1736万元安排的项目下达给你们,请按照县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认真做好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项目所在乡镇、村委会做好项目批复的公示,项目实施前、后公示公告,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公示照片存入项目档案。

严格执行项目计划。项目业主按照下达资金计划做好项目的设计、预算、施工队伍确定,不得超批复超预算实施项目,超出资金计划由业主单位自负超出部分工程款。

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行乡镇负责制,落实绩效目标,抓好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结算、后期维护,严格执行项目负面清单制度。

附件:全县2020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表

会昌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