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精神,现就我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巩固消除学校大班额成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确保小学1-5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小学6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所有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严格遵守免试就近入学。
(二)坚持划片招生、统筹规划的原则。按照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跨范围招生,不得拒收本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规范招生、阳光分班的原则。严格执行“阳光分班”政策。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和实验班等。
三、招生范围
(一)小学招生范围
1.会昌小学:招收步云桥、湘青桥、湘江桥为界以西,水西桥为界以东;南外街至小鱼潭高速路出口以西,湘南三路以北区域,及水西村、塔丰村、勤建村、磊石村、白石村、南坑村、山新村居住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405人。
2.希望小学:招收步云桥、湘江桥为界以东,黄坊桥至延伸街以南,兴会路以西,及九洲大道中段(九江银行至延伸街红绿灯)以西居住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60人。
3.第三小学:招收兴会路以东,红旗大道以南,富东路以西(含幸福家小区),九二大道以北合围区域;湘江河为界以东,九二大道以南,盘山大道以西,玉琳路以北合围区域;九洲大道以东,同济大道以南,文青路(林业局西边)以西,红旗大道以北合围区域居住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540人。
4.第三小学中山校区:招收南外街至小鱼潭高速路出口以东,湘南三路以南,湘江桥为界以西,小鱼潭高速出口路以北合围区域及林岗村居住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180人。
5.第四小学:招收济广高速公路为界以西,月亮湾新区南段以北,公园路为界以东,玉琳路至盘山大道至九二大道以南合围区域(含家和新城小区),及小坝村、古坊村、中塅村(实际居住)户籍区域居住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495人。
6.第五小学:招收红旗大道与林业局西边文青路为界垂线至同济大道以东,同济大道以北至绵江桥,富东路至红旗大道以东,九二大道以北,以及文武坝镇彭迳村、下半岭村、联丰村、文武坝村居住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450人。
7.第八小学(原希望小学黄坊校区):招收黄坊村片区、黄坊桥至延伸街以北片区居住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180人。
8.第九小学(原麻州九州小学):招收沙河以南,观音岩以北,暗圳背以东,湘江河以西范围内,居住在九州村、梦想家园小区、台商创业基地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90人。
若某学校学位有余,而其它学校学位不足,则通过摇号方式调整学位。
(二)初中招生范围
1.实验学校:招收兴会路以东,文化广场以南、红旗大道东延至702乡道(济广高速彭迳大桥止)以南,月亮湾新区玉琳路延至济广高速以北,东以济广高速为界,西以湘水为界,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凉舟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计划招生1000人。
2.第二中学:环贡水以南片区范围(含水西村),西至老虎头水电站,南至大鱼潭新老国道交界处,沿湘江河往北至兴会路南端路口,以及兴会路以西,文化广场以北、九洲大道中段(九江银行至延伸街红绿灯)以西,黄坊桥至延伸街交界处以西,沿岚山路闭合至水西村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白竹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计划招生800人。
3.第四中学:招收月亮湾新区玉琳路延至济广高速以南月亮湾片区,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林富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计划招生700人。
4.第七中学:招收延伸街至黄坊桥头以东(含黄坊村)、九洲大道中段(九江银行至延伸街红绿灯)以东,延伸街以北、红旗大道东延至702乡道(济广高速彭迳大桥止)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上半岭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计划招生500人。
若某学校学位有余,而其它学校学位不足,则通过摇号方式调整学位。
四、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收符合城区初中入学资格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具有本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在招生片区)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
(二)进城购房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发票;
3.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
优先保障已实际入住人员子女入学,如未能提供水电费发票,而实际又已入住的,则以实地核实为准。权证性质为商铺的,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认定依据。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一方在我县城区经商兴业(经商时间需半年以上,计算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
(2)营业执照;
(3)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依法公证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
2.父母一方在我县城区务工(务工时间至少半年以上,计算截至2023年7月31日)。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落户在县城规划区内的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县社保局开具的发票,至少三个月以上)或近三个月务工银行工资流水;
(3)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依法公证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
倡导企业统一为员工办理有关手续。若因企业原因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以实际核实为准。
初中新生入学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会昌县小学学业完成证(毕业证)书》。
(四)政策类人员子女
1.教育优待政策类。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回归创业乡贤子女、道德模范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提供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审核盖章后按入学报名程序报名。
2.长幼随学。招生对象符合我县城区招生入学条件,且其已有亲兄弟姐妹通过正常招生程序(含摇号)方式进入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到该校就读。由父母(或监护人)填写《会昌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长幼随学”申报表》(附件2),带好申请表和其他入学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亲兄弟姐妹所在学校)进行审核,申报表经学校签字盖章后交县教科体局教育股进行复核,并于2023年8月12日前登录“会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服务平台”在线上传相关资料进行预报名。长幼随学”政策仅面向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新生试行,符合“长幼随学”政策招生对象,报名就读时不受招生方案学区划片规定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长幼随学”政策,按正常程序申请入学。
五、学生转学
本县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监护人合法固定居所、工作单位、务工(经商)地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参照新生入学条件提供相应材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统一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至25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申请登记,填写《会昌县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附件3),凭相关有效证件到转入学校审核盖章,经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审核后,转入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上传《会昌县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发起转学申请。乡镇内各小学之间的转学可不办理纸质转学手续,由双方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学籍转接相关操作。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籍管理,做到“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严格执行转学审批制度,2023年秋季符合转入县城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就读的学生,必须按照程序办理转学审批手续后才能转入。
六、报名程序
(一)线上报名(2023年8月6日—8月11日)
凡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一年级和七年级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独好通、微信扫码、网址登入等方式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具体操作详见《会昌县城区学校入学报名服务平台操作说明》(附件5)。不会使用手机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或监护人),可前往就近学校请老师指导完成网上报名登记信息。
(二)线上审核(2023年8月13日—16日)
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规定时间对学生入学信息进行在线审核,并确认审核结果,县教科体局对学校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审核结果通过微信服务通知推送至家长注册手机,若家长提交的信息审核未通过,请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以免错过审核时间。
(三)现场答疑(2023年8月18日—19日)
线上报名未成功或审核时间结束后仍未审核通过的学生,须在此时间段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填写《会昌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报名入学登记表》(附件1),并携带相应的资料到会昌县全民健身体育馆咨询,进行现场审核登记。现场审核发现的疑似问题将组织人员上户进行实地核查。已在线上预报名成功的家长,报名程序已完成,无需到答疑现场。
七、其他事项说明
若学生的户籍地与合法房产分属不同学区,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其中一个学区入学,但不得多校预报名,否则预报名无效。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开学后持残疾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直接到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报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完成线上报名后,若所报学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已完成,则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务必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压实任务和责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宣传招生政策。各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微博、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广泛告知所有学生家长。进城务工及外来流动人员子女在教育教学、管理、收费以及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等方面,要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对待。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含长幼随学)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坚决做到“三严格一公开”,即严格招生范围,严格招生条件,严格资格审查,公开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不具备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及分流工作。县教科体局对招生工作实行监督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咨询举报电话:0797-5629990。
附件:1.会昌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报名入学登记表
2.会昌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长幼随学”申请表
3.会昌县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
4.会昌县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5.会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服务平台操作说明
2023年8月3日
会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印发
附件1
会昌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报名入学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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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学生或家长填写) |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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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类别(打√) |
户口□ 房产□ 随迁人员□ 其他□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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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读学校、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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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就读学校、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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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详细地址(至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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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号(或购房合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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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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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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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承诺 |
我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作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
家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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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审核人员填写) |
户口本 |
房屋产权证明 |
入住证明(水电发票或实地核实证明) |
居住证、租赁合同(协议) |
用工合同 |
养老保险凭证(或工资单、流水) |
其它证明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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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1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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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2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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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单位填写) |
招生学校意见 |
经调查核实,该学生(符合□ 不符合□)入学条件,(同意□ 不同意□)在我校报名入学。
签名: |
教科体局意见 |
(同意□ 不同意□)学籍管理部门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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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会昌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长幼随学”申请表
申请人(父母、法定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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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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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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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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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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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学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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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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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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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现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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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常招生程序(含摇号)录取 |
是( ) 否( ) |
兄(弟姐妹)就读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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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 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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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审核人员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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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新生入学类别为户籍、房产、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其他。2.将《会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长幼随学”申请表》和其他入学材料交到学校审核后,再交至教科体局教育股进行复核。 |
附件3
会昌县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
转入设区市: 县(市、区): 学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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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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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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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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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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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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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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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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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年级 |
□小学 级 □初中 级 □普通高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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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监护人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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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读学校 |
省 市 县(市区)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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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读年级 |
□小学 级 □初中 级 □普通高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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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原因 |
□ 回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就读 □ 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地发生变更 □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单位变更 □ 父母或监护人务工(经商)地变更 □ 其他原因: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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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证明材料 核验情况
经手人签字: |
回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就读:□户口本(居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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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地发生变更:□户口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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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单位变更:□工作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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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监护人务工地变更:□用工合同 □缴纳社保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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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监护人异地经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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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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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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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转入学校须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对关键证明材料拍照备查,并填写本表。申请转学时必须拍照上传本表和1-2项关键证明材料作为转学证明材料(转学佐证材料:户口、房产证、购房协议、务工证明等)。此表一式两份。
附件4
(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城区初中招生范围示意图)
附件5
会昌县城区学校入学报名服务平台操作说明
会昌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报名通过“新生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学生家长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登录“新生入学”报名系统。
一、登录“独好通”报名
1.通过下载安装“独好通”App后,在首页选择“数字教育”,点击“新生预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2.首次进入请点击“账号注册”按钮注册;
3.在注册页面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学生和监护人等信息后完成注册;
4.注册完成后学生家长可以在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及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
5.登录成功后即可以进行报名。
二、登录“赣服通”报名
1.手机打开支付宝并在上方搜索框输入“赣服通”进行搜索;
2.点击并进入赣服通小程序;
3.点击左上方城市名称切换站点;
4.依次点击赣州市→会昌县,进入会昌县分厅;
5.切换到会昌县分厅后在“部门专区”版块点击“新生入学”报名系统。
三、微信扫码报名
1.手机打开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
2.首次进入请点击“账号注册”按钮注册;
3.在注册页面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学生和监护人等信息后完成注册;
4.注册完成后学生家长可以在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及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
5.登录成功后即可以进行报名。
四、网址登入报名
1.打开浏览器,复制粘贴该网址:
https://hcedu.jxdina.com/education/
2.首次进入请点击“账号注册”按钮注册;
3.在注册页面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学生和监护人等信息后完成注册;
4.注册完成后学生家长可以在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及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
5.登录成功后即可以进行报名。
五、报名流程
1.选择学段:请根据学生报读年级选择对应的学段,点击“立即报名”按钮开始报名。
2.选择报名类别:系统开放4个报名类别,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类别。
3.选择意向学校:请参照学校招生范围选择对应的意向学校。
4.填写报名信息:请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对应的信息。
六、进度查询及信息修改
1.进度查询: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家长需随时关注审核进度,点击底部导航“进度查询”按钮即可查询报名结果,如果报名信息为驳回状态,请马上根据提示信息进行相应的修改,以免错过审核时间。
已报名状态:
2.信息修改:通过信息修改页面点击“修改信息”即可对已提交的报名进行修改,注意:已审核通过的信息不可修改。
七、注意事项
1.学生身份证号不可重复报名,如报名信息被驳回请通过“修改信息”操作修改相应信息后再提交。
2.注册账号时请务必检查手机号码是否填写正确,并记住密码,避免注册账号后无法登录。
3.系统已发布操作指南,学生家长登录系统后可以查看具体的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