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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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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结果的通报

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入学(城区)“一件事一次办”攻坚实施方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全部通过“会昌县城区学校入学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审核,线上报名时间为202386-11日,813-16日全面完成线上报名资料的审核工作,8月底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入就近公办学校,化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难的问题,现将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情况及结果通报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一是成立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组。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科学有序、公正透明,成立了县级层面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维稳机制,县教科体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股,由教育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处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成立了招生工作核查组。预报名期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检查组到各中小学督促检查各校招生工作落实到位情况,了解各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困难,发现、化解招生工作存在的矛盾,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检查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予以研究解决,确保消除招生工作中的矛盾隐患,维护全县稳定大局,监督各校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生、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三)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招生文件要求,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会教科体字〔202373号)。

(四)广泛宣传。为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我局于20238月份初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宣传动员会”,会上解读了《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入学条件、审核时间、审核内容、县城答疑等,并对各审核审核工作人员作出具体工作安排,要求各中小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教科体局下发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招生,严禁跨片区招生,对不符合规定招收的新生,视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

(五)审核公示。

1.线上登记。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会昌县城区学校入学报名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

2.线上审核。按报名条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规定时间对学生入学信息进行在线审核,并确认审核结果,县教科体局对学校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审核结果通过微信服务通知推送至家长注册手机线上报名未成功或审核时间结束后仍未审核通过的学生,线上审核期初审结束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填写《会昌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报名入学登记表》,并携带相应的资料到会昌县全民健身体育馆咨询,进行现场审核登记。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开学后直接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3.进行公示。

坚决做到“三严格一公开”,即严格招生范围,严格招生条件,严格资格审查,公开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不具备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及分流工作。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通过“会昌县城区学校入学报名服务平台”完成入学报名人数5653人,其中小学2966人,初中2687人,通过线下审核报名人数为226人。

(六)试行“长幼随学”政策。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我县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开始试行“长幼随学”政策,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于今年秋季学期试行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长幼随学”政策。即同一户家庭多个孩子分处城区不同学校时,一年级新生参加入学报名时可申请“长幼随学”,经审核通过,将优先安排到其兄(姐)就读的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政策仅面向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新生试行。2023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通过“长幼随学”政策办理入学学生共计367人,其中小学幼升小245,小升初122人。切实帮助解决了多孩家庭子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问题,解决“多孩”家庭养育负担,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1.城区学位不足。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学生将逐年增加,对照优质均衡标准,当前我县城区小学学位较为紧张。

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不够合理。

四、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办学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城区新建校项目建设,缓解城区学位紧张问题。通过调整招生计划和划片招生,严格控制招生规模,确保班额符合标准。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化解成果,确保不新增大班额现象,逐步化解大校额,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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