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扩充我县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根据《赣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赣市教学前字﹝2020﹞1号)和《会昌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会教科体字﹝2020﹞94号) 文件精神。自2020 年5月份开始,经民办幼儿园自愿申报及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初审,县教科体局会同财政局、发改委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资质审核、实地考察,认定会昌县湘湾首府幼儿园等10所民办幼儿园基本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现公示如下,公示期9月15日-21日,请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
会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0年9月14日
编辑:会昌县教科体局 党政办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