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公开 > 医疗卫生 > 公共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

关于2020年度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

访问量: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每人每年74元,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中央财政分担80%,地方财政配套部分由省与县(市、区)按8:2比例分担;其他县(市、区),中央财政分担60%,地方财政配套部分由省与县(市、区)按6:4比例分担。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0]28号)要求,2021年2月上旬至3月上旬,省级采用线上考核的方式,组织专家对30个县(市、区)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65元部分)2020年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综合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附件:关于2020年度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