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公开 > 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 > 城乡低保

会昌县社会救助服务指南

访问量:

当您及您的家人基本生活陷人困境时,您可以通过“赣服通”线上申请或前往当地乡镇(城市社区)申请社会救助,我们将按规定及时为您办理。如有政策疑问或投诉举报,请拨打123450797-5637015民政服务热线,我们将为您解答。

★您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1.具有本省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4年我县低保标准:城市935元/月、农村715元/月]

3.家庭资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规定。

★您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具有本省户籍;

2.无劳动能力;

3.无生活来源;

4.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024年我县特困供养标准:城市1220/月、农村全自理930/月、农村失能半失能1220/月]

★您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特殊困境个人可以是国内非本省户籍人员);

2.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困难原因导致刚性支出陡然增加,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

★您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1.具有本省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符合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或者扣减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必需支出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两种情形之一;

4.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标准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生活困难家庭。

★您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低保边缘家庭:

1.具有本省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申请社会救助流程:

社会救助申请分为民政服务窗口申请(线下申请)和网络自助申请(线上申请)两种方式。

(一)窗口申请(线下申请):

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携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民政办事窗口(社会事务中心或党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行动不便、识字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窗口申请社会救助所需提供材料:

1.《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前述对象因在外地无法到户籍地签字授权的,可以通过分享二维码方式进行电子授权。

(二)网络自助申请(线上申请):

通过支付宝搜索“赣服通”(也可下载赣服通APP),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电子授权,详见流程图。

★社会救助有哪些证件?

对已经纳入保障的家庭,由审核确认机关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该证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的身份证明,持有该证的家庭可依法领取社会救助金,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该证记录了社会救助家庭的基本信息、受救助情况、动态复核情况,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或转借他人,持证人须按规定至发证机关进行复核,如持证人不再符合救助条件时,应当将此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哪些对象可以参照“单人户”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1.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患有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重大疾病的人员;

3.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患有严重危害生命健康,需要长期治疗,维持生命或者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疾病,并因患病导致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名下登记有车,可以申请低保吗?

申请对象有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1.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或大型农机具的(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二轮或三轮摩托车等除外);

2.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有非经营性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工程机械或者大型农机具,且交易价格高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15倍。

★低保对象可以有存款吗?

可以,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金融资产总额应当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2倍),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得超过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1.5倍。

★名下登记有房产,可以申请低保吗?

可以,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住房总和不得超过1套,且名下无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居住用地不动产;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有2套及以上产权房,且家庭人均建筑面积高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建筑面积的原则上不予纳入。

★各乡镇(城市社区)地点、时间、联系方式:

序号

乡镇(城市社区)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

1

城市社区

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26058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2

文武坝镇

文武坝镇人民政府(原延伸街老公安局)

0797-5635026

3

筠门岭镇

筠门岭镇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65012

4

周田镇

周田镇便民服务中心(圩镇中心街41号)

0797-5603008

5

麻州镇

麻州镇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62018

6

庄口镇

庄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86019

7

西江镇

西江镇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75769

8

珠兰乡

珠兰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81009

9

小密乡

小密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61108

10

白鹅乡

白鹅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08006

11

右水乡

办理地点:永隆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93027

12

.高排乡

高排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89008

13

晓龙乡

晓龙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92102

14

庄埠乡

庄埠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96158

15

富城乡

富城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83796

16

永隆乡

永隆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82061

17

中村乡

中村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99008

18

.站塘乡

站塘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85018

19

洞头乡

洞头乡便民服务中心

0797-5695666

20

清溪乡

清溪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0797-566950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