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公开 > 就业创业 > 就业政策

失业补助金扩围政策

访问量:

根据人社部最新通知,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扩大到2022年1月-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一、失业补助金适用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2022年1月1日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0 元,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6个月。

失业补助金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县(区、市)重复申领享受,不得办理异地转迁申领。

    三、停发失业补助金的情形: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2.办理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

    3.死亡,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

    4.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5.新增个税申报记录;

    6.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符合条件的会昌县参保人员可凭身份证、社保卡在江西省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或支付宝赣服通等相关网络渠道进行申领,或者到会昌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会昌县月亮湾新区社保大楼417),咨询电话:0797—721267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