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班长注意到
139.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14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
14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14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4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4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4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开通退役军人“绿色通道”
意见明确,各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开通退役军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加快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失业和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和援助。
(2)企业稳岗扩岗“组合套餐”
意见指出,全面落实各项稳岗纾困政策,加强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岗扩岗倾斜支持。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稳岗扩岗创新产品服务,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各类资金保障“统筹提效”
落实资金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严格履行程序规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1)《三年行动》基本情况
——优军服务保障。不折不扣落实优抚对象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协调统筹安置计划岗位,提供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服务,高质量完成转业军官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开通绿色就医通道,有效保障残疾退役军人外出就医需求。但退役军人安置渠道、安置方式还不够多样,就业创业优抚措施还有待加强,老年、残疾和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等特殊群体集中供养能力相对较弱,部分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烈士纪念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年久失修。
(2)《三年行动》重点任务
到2025年,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逐步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
开展多层次技能培训,重点加强退役军人等技能培训,有效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鼓励、支持条件成熟的州(市)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进一步增强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的能力。对老年、残疾和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等有集中供养意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群体全部落实集中供养,落实稳岗政策,地方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就业率达到90%以上。启动1所区域性优抚医院新建或改扩建。
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服务。畅通安置渠道,提高安置质量,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创造条件促进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采取创业培训、项目孵化、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方式加以引导、鼓励和扶持,加强奖补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国家级、省级文件重磅出台
税费减免提振信心
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专场招聘增加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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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提高退役军人就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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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新时代新征程
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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