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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束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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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强降水对我县的影响基本结束,依据《会昌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332619时起结束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进入正常防汛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继续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本轮连续强降雨已导致土壤含水量趋于饱和,江河水库水位迅猛上涨,加之地质灾害具有明显滞后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水利、自然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库、山塘、水电站和山洪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做好次生灾害防御,发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置;已转移避险人员要加强管理,在险情未解除前严防人员回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3326

抄报:市防指办公室,县防指总指挥、指挥长

会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3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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