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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应急管理局“五一”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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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方式

实行局领导带班值班,相关人员担任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包括应急值守、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

二、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领导职责。局值班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当日值班工作。负责调度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分管局领导、相关业务股室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与调度指挥和指导现场处置工作;负责值班期间的工作交接、调度会商及风险研判,按要求组织和参加视频调度等工作;负责跟踪审签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的报告;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值班人员职责。值班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组织每日值班交接班,拟办值班文电信息处理意见,审核上报各类信息,督办落实未办结事项;负责协助组织综合安全风险研判,视情况下发研判预警提示;负责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研判会商、视频调度,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报告;负责抽查各乡镇、城市社区值班值守情况。必要时,抽查有关县直部门单位及各救援队伍值班值守情况;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交接班要求。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制度,交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要书面签字确认。对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进行交接,接班人员要认真查看值班记录,询问了解未尽事宜,并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二)突发事件信息处置。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局值班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要按照《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昌县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应急处置规程快速响应;发生一般及以上(含涉险)突发事件时,带班局领导必须坐镇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调度指挥直至事件处置完毕。坚决落实重大灾害事故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1小时”30分钟内电话首报、之后3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送要求;对可能达到重大标准或引发重大舆情的,以及较大以上灾害事故,均参照重大事故报送时限执行。发生一般突发事件,1小时内书面上报。对未达到标准的灾害事故,也要加强信息报送,特别是危化、矿山事故,燃气爆炸,工业园区、大型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即使无人员伤亡,但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或引起社会舆论关注等突出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送信息(加强电话首报)

(三)严守值班纪律。值班电话时刻保持畅通,响铃3声之内接听,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或用于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要保持24小时在线,接到调度通知后,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及时参加视频调度,做到熟知值班情况、随时接受检查抽查。值班人员接受省厅、市局点名抽查后及时在赣州市应急指挥群回复会昌已接受点名值班人员要通过局值班手机赣政通和微信及时查收赣州市应急指挥群信息,并及时回复。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严禁擅离职守、脱岗溜岗。因职责不履行、值班不到位,存在主观过错导致不良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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